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买“钱江大厦”项目
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15—002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买“钱江大厦”项目
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钱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置业”);
2、被担保人名称:购买“钱江大厦”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3、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担保事项和预计担保金额:对以上按揭贷款客户申请的银行商业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下同)5,000万元;
4、本次事项仅为公司为购买钱江置业开发的“钱江大厦”项目按揭贷款客
户提供的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不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本次担保的对象中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交易;
6、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
7、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钱江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其所开发的“钱江大厦”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阶段性担保期间自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揭贷款购房户配合银行办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时止,届时连带责任保证自动解除。本次按揭贷款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为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按揭贷款购房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在办妥《房屋他项权证》前,开发商必须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钱江置业开发的“钱江大厦”项目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
三、董事会意见
经2015年3月5 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买“钱江大厦”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钱江置业办理相关业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均为对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加上此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7%,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海宁钱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其所开发的“钱江大厦”项目的按揭购房者提供的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是银行政策及公司本身的业务需要。在按揭贷款客户配合银行办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之前为购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办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他项权证后自动终止,风险较小,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2、经核查,本次担保的对象中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此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报备文件
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