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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 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跃红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鉴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巫志声、杜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5-008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2015年增加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开办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的议案》,同意以租赁方式开办位于北京王府井大街的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项目,公司投资19,034万元,包括:北京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燕莎金街”)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债务资本11,034万元,其中:租赁保证金2,400万元,银行及内部借款8,634万元。新燕莎金街主要为租赁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7.8万平方米的商业物业,经营购物中心。由于物业条件的影响以及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的筹备期较长,市场的定位出现几次变化,造成2014年7月份开业以来,经营面临招商品牌资源不足、商户开业率不高、销售情况与预期有较大差距等诸多压力,公司处于严重的亏损状态。2014年,新燕莎金街实现收入5,219 万元,利润-11,307 万元,截止2014年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5,101万元,负债总额为23,916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8,815万元,累计向首商股份借款共计14,700万元,其中:2013年借款3,500万元,2014年借款11,200万元。2015年,该公司全年资金缺口约为11,096万元,董事会同意为该公司2015年度新增借款额度9,850万元。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将北京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股权、资产划转至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燕莎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1,986万元,主要业务是商业零售。新燕莎集团下属三家子公司,分别是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都市高端百货和奥特莱斯名品折扣业态;北京贵友大厦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社区休闲购物中心业态;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大型购物中心业态。2014年(未经审计),新燕莎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6亿元,资产总额31亿元。

      新燕莎金街成立于2013年1月22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为首商股份100%投资全资子公司。2014年(未经审计),新燕莎金街实现营业收入5,219万元,资产总额15,101万元。

      经过多年经营,“新燕莎”品牌已在业界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为了便于“新燕莎”品牌的管理,规范“新燕莎”品牌的商业行为,并不断提升“新燕莎”品牌的价值,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新燕莎金街100%的股权和资产,以增资的方式全部划转至新燕莎集团。划转完成后,新燕莎集团注册资本将由31,986万元增至39,986万元。本次股权划转后新燕莎金街成为新燕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同时首商股份将继续持有新燕莎集团100%股权。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