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19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发生。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14: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全波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5日至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4,08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0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4,0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股数为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4,08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股数为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4,0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股数为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4,0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股数为 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4,0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股数为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6%;反对股数为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4,0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股数为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6%;反对股数为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4,0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股数为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4,0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股数为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6%;反对股数为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84,0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股数为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6%;反对股数为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见证律师: 俞婷婷 胡振标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