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保荐机构合并重组及业务承继公告
关于公司保荐机构合并重组及业务承继公告
2015-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816 股票简称:江淮动力 编号:2015-005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保荐机构合并重组及业务承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定《保荐协议》,聘请申银万国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且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目前公司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因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净资产)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申银万国的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成立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由此导致的保荐机构承继事宜,公司于2015年3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约定申银万国与公司原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享有、承担及继续履行。至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继续担任公司保荐机构,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