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15-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5-019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兴集团”)于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获得的证书编号为:GR201444000868;宏兴集团获得的证书编号为:GR201444001474),发证时间为 2014年10月10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曾于201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2011年-2013年),并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2011年-2013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进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宏兴集团本次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及宏兴集团将连续3年(2014年-2016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