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主要财务信息公告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0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主要财务信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现披露公司2015年2月主要财务数据。
提请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范围: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数据。
2、相关数据未经审计,且为非合并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国信证券2015年2月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母公司数)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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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0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华润信托向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华润信托提交的临时提案提交至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在孟扬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其余八名董事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6号批复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相关条款,具体内容以监管机构批复及相关要求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的批复及相关要求,修改公司章程中与经营范围相关的条款(具体内容以监管机构批复及相关要求为准),并向监管机构、登记机关等相关部门办理与之相关的各项审批、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增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的临时提案》。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0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015年3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3月5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5.15%)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的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该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股票期权业务。公司获得上述股票期权业务资格后,如涉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等事宜,将根据监管批复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6号),核准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向深圳监管局报备所修改条款。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提议国信证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6号批复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相关条款,具体内容以监管机构批复及相关要求为准;2、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的批复及相关要求,修改公司章程中与经营范围相关的条款(具体内容以监管机构批复及相关要求为准),并向监管机构、登记机关等相关部门办理与之相关的各项审批、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述提案后,于2015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完善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7日-2015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5:00至2015年3月1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即截至2015年3月12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国信香港201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的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2、关于增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的临时提案
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2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1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1
传真:0755-82133453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或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3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736;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273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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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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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单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3月17日15:00至2015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通过“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7日。
②激活服务密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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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后重新申请。
(2)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国信证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点击“投票表决”,对相应议案进行表决,完成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
1、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2、会务常设联系人:马青、林旭
电话:0755-82133146 传真:0755-82133453
3、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
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托权限为:
出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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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或在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对应的空格内,填写票数。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0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红塔创新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筹划与
华仁药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本公司收到参股子公司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告知函,称其正在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110.SZ,以下简称“华仁药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华仁药业拟发行股份收购红塔创新股权,红塔创新与华仁药业的实际控制方正在洽谈推进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红塔创新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目前,本公司持有红塔创新15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5%。
根据红塔创新提供的告知函,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且,由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因此本公司目前难以预计该事宜对本公司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