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上海普天 沪普天B 编号:临2015-006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03月0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海悦酒店(地址:上海市钦江路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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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宏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李颖、丛惠生、江建平、李林臻、独立董事蔡桂保、谢仲华因工作等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孙会英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3、董事会秘书陆贤薇出席本次大会,公司高管陆维林列席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拟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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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如适用)
1、本次《关于公司拟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毛光年、房隐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