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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5-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5-01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13%;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4人;

      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9日;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5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要求,决定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52万股,授予日为2015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股份种类:荣之联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15年1月19日。

      4、授予价格:14.65元/股。

      5、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具体分配情况详见《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表格中的数据存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尾数汇总差异的情形。

      6、锁定期与解锁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

      锁定期后为解锁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

      ■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任何一年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作废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7、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锁,各期解锁需满足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

      个人业绩考核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每次解锁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在各解锁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必须合格。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3日出具了编号为【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03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1月27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截至2015年1月2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3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缴纳出资款为人民币7,618,000元(认购股数520,000股,每股14.6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52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098,0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

      (一)3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缴纳新增出资款7,618,000元。其中:货币出资7,618,000元,于2015年1月24日至27日缴存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内(账号010900291410205)7,618,000元。

      (二)变更后累计股本为399,629,107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100%,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出资额165,619,787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41.44%;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出资额234,009,32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58.56%。

      (三)全体股东的累计出资金额为399,629,107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的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月19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9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照新股本399,629,107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358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99,109,107股增加至399,629,10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4,405,262股,占公司总股本399,109,107的23.65%,本次授予完成后,王东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399,629,107的23.62%;公司控股股东吴敏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8,508,006股,占公司总股本399,109,107的12.15%,本次授予完成后,吴敏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399,629,107的12.14%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