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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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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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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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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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全球经济持续恶化,大宗商品价格始终在震荡下调的格局中徘徊,有色金属行业普遍进入了利润持续下滑的低潮期,企业经营工作压力重重。面对这种不利局面,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带领经理层不断创新,这包含经营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在不断创新的同时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不断深化内部控制,加大探矿增储工作,利用资本市场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推动公司进入了一个平稳向好运行的发展区间,年度经营业绩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
2014 年,公司共完成黄金产量37.07 吨、白银375 吨,电解铜5.46 万吨,电解铅8.37万吨,硫酸93.58 万吨,分别较去年提高了88.70%、87.68%、-11.90%、109.55%和15.0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8,493.30万元,比2013年增长了29.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5,040.31万元,比2013年增长了7.1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相继修订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根据修订后准则规定,公司之前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核算的“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划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本公司已根据该准则要求调整了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也进行了追溯调整,其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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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其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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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变动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为2014年8月本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恒邦华金金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恒邦华金金业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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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曲胜利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