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根据基金合同有关基金申购费率调整的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自2015年3月13日起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适用销售渠道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三、适用基金及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为原申购费率的2折,即特定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2;若原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适用基金及特定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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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
四、重要提示
1、对于非养老金客户,上述基金将继续实施原有费率。
2、本公告为上述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申购费用章节的补充,本公司将在届时更新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特定申购费率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3、本公司未来新发行的基金产品如在直销业务中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披露,不再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特定申购费率等内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五、咨询方式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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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5%。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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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3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5年3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5)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5年3月13日)办理了本基金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本基金在除息日当天(2015年3月16日)暂停办理转换业务。
(7)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8)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