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2015-01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15年3月10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雳先生、杨方女士和陈震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一)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555.00万股(含7,555.00万股)。
如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同比例相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为信息集团、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一代创投”)、福州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合投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拟设立的平安大华永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永智1号”)、王敏桦、胡红湘。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其中,信息集团以现金7,568.75万元认购875万股,新一代创投以现金19,030万元认购2,200万股,兴合投资以现金3,892.5万元认购450万股,平安大华拟设立的永智1号以现金9,947.5万元认购1,150万股,王敏桦以现金14,964.5万元认购1,730万股,胡红湘以现金9,947.5万元认购1,150万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3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8.643元/股)。
如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股份限售期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35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郑雳先生、杨方女士和陈震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郑雳先生、杨方女士和陈震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郑雳先生、杨方女士和陈震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福州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大华永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王敏桦、胡红湘等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的选择;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审核期间,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删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申请敞口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担保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2015-0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担保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2015-0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敞口为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期限18个月,并提请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01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15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震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连占记先生、林伟杰先生、罗丽涵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一)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555.00万股(含7,555.00万股)。
如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同比例相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为信息集团、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一代创投”)、福州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合投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拟设立的平安大华永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永智1号”)、王敏桦、胡红湘。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其中,信息集团以现金7,568.75万元认购875万股,新一代创投以现金19,030万元认购2,200万股,兴合投资以现金3,892.5万元认购450万股,平安大华拟设立的永智1号以现金9,947.5万元认购1,150万股,王敏桦以现金14,964.5万元认购1,730万股,胡红湘以现金9,947.5万元认购1,150万股。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3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8.643元/股)。
如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股份限售期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35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监事连占记先生、林伟杰先生、罗丽涵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连占记先生、林伟杰先生、罗丽涵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监事连占记先生、林伟杰先生、罗丽涵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2015-01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9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华安基金-光大银行-中海信托专户21号投资组合、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杭州必达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黄白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震宇、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怀斌等共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3,234,83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43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7,999,995.48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8,339,999.86元后的募集资金269,659,995.62元,由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账户(账号:351008190018010048687)。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610,22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049,773.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31日全部到账,并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4)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4月8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在福州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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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净额为26,604.98万元,初始存放金额26,966.00万元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361.02万元。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结存金额2.40万元为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015年3月2日,该账户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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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218.0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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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4)专审字G-013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中扣除发行费用1,195.02万元。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投资项目权属变更情况
截至2013年9月28日,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已完成了相关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本公司持有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3,415万元出资额,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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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