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5-00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宣威磷电担保金额为22,635.2733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宣威磷电担保金额为61,635.2733万元。
●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61,635.2733万元,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本次为宣威磷电提供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和担保协议内容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拟将部分自有固定资产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为宣威磷电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两年。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也为本次宣威磷电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宣威市:注册资本:62365.4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煤、磷矿开采销售;发电及电力供应和销售;磷化工、磷酸盐产品、洗涤用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销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宣威磷电总资产为153,844.40万元,总负债 78,448.53万元,净资产为75,395.87万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9月30日,宣威磷电总资产为163,980.39万元,总负债 86,142.41万元,净资产为77,837.98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宣威磷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全资子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中长期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61,635.2733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宣威磷电提供的担保。
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2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27日
至2015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2015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078 | 澄星股份 | 2015/3/23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 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联系人:夏正华
电话:0510-80622329
传真:0510-86281884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432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