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15-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铜加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3000817,发证日期为2014年10月27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433000877,发证日期为2014年10月27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铜加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将连续三年(自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止)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