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公告编号:2015-017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5,334,80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2.51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李小平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彭和平、董事唐雪峰因其他公务未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股东监事何悦因健康原因未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华东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2、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3、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4、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亏损4,780.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14年度亏损4,982.38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已达71,832.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3,798.5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共计4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6万元。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第二次修订)的要求及其他相关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共计对六条条款进行了修订,分别为第三十三条、第六十条、第八十八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等,详细情况参见修订后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分别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案;
7.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珠海安赐文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常州京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及本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提案;
8.01议案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的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0429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8.02议案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的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0428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8.03议案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大华审字[2015]000814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5,334,8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7.00 | 关于公司与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分别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案; | ||||||
7.01 | 关于公司与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2 | 关于公司与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3 | 关于公司与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4 | 关于公司与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5 | 关于公司与珠海安赐文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6 | 关于公司与常州京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7.07 | 关于公司与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8.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及本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提案; | ||||||
8.01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的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0429号);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8.02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的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0428号);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8.03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大华审字[2015]000814号) | 39,507,60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需要逐项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结果
(1)本次会议的议案7的每个子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7共7项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即公司分别与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安赐文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常州京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签订《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7份《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均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8的子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8共3项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的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0429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的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0428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大华审字[2015]000814号)等3份《审计报告》,上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3份《审计报告》的均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6、议案7、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律师:朱娜、赵曦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