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3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工业园区科德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瑜女士。
6、公司已于2015年1月3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165,182,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489%。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197,4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688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形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380,13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8,505,9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黄生田、杨经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特别决议通过。)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4、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7、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议案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黄生田、杨经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特别决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380,13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8,505,9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380,13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8,505,9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黄生田、杨经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特别决议通过);
(6.0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杨竞忠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0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贺立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0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覃晓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0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黄生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议案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黄生田、杨经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特别决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497,14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5,760,5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议案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黄生田、杨经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特别决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380,13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8,505,9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380,13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8,505,9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许迪律师、赵磊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3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第二大股东黄志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14年3月10日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2,93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8%)公司股份已于2015年3月11日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黄志强先生持有公司32,736,6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19,224,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