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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2015-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15-01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现正进行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2015年2月27日向本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5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505,631,916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2015年3月5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

      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已于2015年3月10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该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而刊发,刊发目的仅为便利于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的较早阶段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同步发布资料,除此以外并无任何其他目的。同时,该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本,其内所载资料并不完整,亦可能会作出重大变动。鉴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公司将不会在境内的信息披露媒体及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该聆讯后资料集,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聆讯后资料集披露的本次发行并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特此告知,该聆讯后资料集最早可于2015年3月10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以下网址进行查阅:

      中文: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2014/2014103102/SEHKCaseDetails-2014103102_c.htm

      英文: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2014/2014103102/SEHKCaseDetails-2014103102.htm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等披露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