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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华海药业合作的公告
    2015-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华海药业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发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汉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汉兴”)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在联苯生产、销售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拓展市场,双方于2015年3月13日签订了《增资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山东汉兴将与华海药业共同对华海药业下属全资子公司昌邑华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华普”)进行增资。其中华海药业以现金方式增资 2,129.18万元,山东汉兴将以设备方式增资2,894.50万元,增资完成后,昌邑华普的注册资本将从883.46万元增加至5,907.14万元。其中,华海药业持有昌邑华普51%的股权, 山东汉兴持有昌邑华普49%的股权。

      一、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山东汉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法人:徐新良

      2、注册资本:5,500万元

      3、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硝酸540t/a、氢溴酸2100t/a、DL-对羟基苯甘氨酸、DL—对羟基苯海因、苯乙烷磺酸(D)复盐、D-对甲砜基苯丝氨酸。其中联苯产品的成本和质量在行业中具有较大竞争力,且该产品的规模效应显著。

      4、主要财务数据:2013年12月31日,山东汉兴的资产总额为47,193.19万元,负债总额为32,705.95万元,净资产为14,487.24万元,营业收入为55,814.64万元,净利润为2,305.63万元(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山东汉兴的资产总额为49,361.33万元,负债总额为33,791.75万元,净资产为15,569.58万元,营业收入为46,111.80万元,净利润为1,082.34万元(未经审计)。

      (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法人:陈保华

      2、注册资本:785,887,271元

      3、经营范围:药品生产。医药中间体制造,经营进出口业务。

      4、主要财务数据: 2013年12月31日,华海药业的资产总额为446,610万元,负债总额为144,682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301,929万元,营业收入为229,641万元,净利润为36,342万元 (经审计) 。2014年9月30日,华海药业的资产总额为436,818万元,负债总额为115,074万元,净资产为321,744万元,营业收入为180,620万元,净利润为20,675万元(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昌邑华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法人:祝永华

      2、注册资本:883.46万元

      3、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联苯腈、二甲联苯、氯化镁。。

      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2月28日,双方增资前,昌邑华普资产总额1,569.19万元,负债总额685.73万元,净资产883.46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约定:昌邑华普主营联苯产品的生产、销售,日常经营管理等由山东汉兴负责,华海药业承诺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其自身不低于80%的联苯需求将从昌邑华普采购,同时,双方共同推动昌邑华普开发高端客户,进一步拓展和占领联苯市场。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联苯产品是沙坦类药物的关键中间体,因此,此次合作将使双方在技术和销售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在确保技术方面优势的前提下,还能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联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两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拟对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均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位于浙江省东阳市。

      1、合并方: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得邦制药)

      得邦制药是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亿元,法定代表人:马向红。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主要从事原料药制造,销售、医药中间体制造、进出口贸易等。

      2014年三季度总资产74,943.75万元,净资产21,982.09万元,负债52,961.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341.05万元,利润总额为3,098.32万元。

      2、被合并方: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得邦化学)

      得邦化学是在浙江省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向红。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制造。

      2014年三季度总资产23,056.89万元,净资产3,751.26万元,负债19,305.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655.25万元,利润总额为-684.38万元。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得邦制药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得邦化学,合并完成后得邦制药存续经营,得邦化学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得邦制药承担。

      4、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得邦制药;其负债及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由得邦制药承继。

      5、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并依法定程序办理得邦化学的注销手续。

      7、合并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得邦化学的所有资产交付得邦制药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8、本次合并完成后,得邦化学的员工安置按照公司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并有利于明晰产权及法人结构治理,更加便于管理,减少部分财务费用。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洛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题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海药业合作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两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