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
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12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设公司名称:宁波精微派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出资570万元人民币;
● 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任何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林辉撑、颜微微、代华强、曹金生投资1,000万元共同设立宁波精微派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林辉撑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林辉撑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201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出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林辉撑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林辉撑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 名:林辉撑
住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
三、其他非关联方介绍
1、颜微微,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郎官巷西弄48号。
2、代华强,住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56号。
3、曹金生,住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
四、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精微派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金山路37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5年。
法定代表人:颜微微,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空调以及制冷配件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品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新设公司最终需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注册。
五、拟签订协议的主要条款
1、投资金额: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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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资方式: 各股东认缴的出资全部以货币出资。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进行新能源汽车空调以及制冷配件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业务,对本公司微通道业务的拓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七、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2、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公司设立后,公司应依法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应风险处置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合法、高效、安全运作。
特此公告。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13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林辉撑和非关联方颜微微、代华强、曹金生共同投资1000万元设立公司。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14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31日 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C区长阳路191号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31日
至2015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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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3月16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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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3月29日-30日(9:00-11:30,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C区长阳路191号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功、徐慧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C区长阳路191号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33
电话号码:0574-87562563
传真号码:0574-87562563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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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