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新闻
  • 5:市场
  • 6:市场
  • 7:公司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私募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研究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  
    2015年3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3版:信息披露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2015-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腾龙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腾龙股份”,股票代码为“60315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4.53元/股,发行数量为2,66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3月12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37个询价对象管理的47个配售对象中,有36个询价对象管理的46个配售对象按照2015年3月11日公布的《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49.34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66.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400.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5、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包括获配投资者名称、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根据2015年3月11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3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网下发行申购资金为1,069,408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73,600万股。有1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具体情况如下:

      ■

      二、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459,062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659,939,000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网上冻结资金量为38,648,913,670元,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40106183%。配号总数为2,659,939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1-12,659,939。

      三、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2,66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66.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网上资金申购情况,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49.34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1,333.5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66.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400.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90238911%。

      四、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了配售。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获配情况如下表:

      ■

      剩余零股24股按照有效申购数量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分配给排位最前的A类投资者,即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上述原则配售完成后,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投资者,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向A类、B类投资者的优先配售的比例分别不低于预先安排的40%、10%。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延政西路腾龙路1号

      法定代表人:蒋学真

      联系电话:0519-69690275

      传真:0519-69690996

      联系人:沈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电话:010-85120190

      传真:010-8512021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

      ■

      注1:分类中A指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类投资者;B指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类投资者;C指A和B之外的其它类投资者。

      注2:零股24股按照零股配售原则配给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