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转B44版)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1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董事会报告”。
公司2014年度时任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钟明强先生和奚必仁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18)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5年1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鉴于公司目前股本较小以及 2014年底公司募投项目正式竣工投产,未来盈利预期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根据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核进度,预计实际实施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尚未完成,公司总股本仍为138,671,000股,所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138,6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933,55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86,903,851.11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38,6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38,671,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77,342,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本次资本公积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非公开发行A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1178号文),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11,022.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53,59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3,613,526.25元,扣除2014年度派发的上一年度现金股利6,933,550 元,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193,837,401.11元。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承诺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本预案合法合规,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5-019《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5-020《关于公司2015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改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3:00开始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编号2015-021《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1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5年3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18)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62,778,481.38元,利润总额29,779,569.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11,022.35元。每股收益0.20元。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2015年1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鉴于公司目前股本较小以及 2014年底公司募投项目正式竣工投产,未来盈利预期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根据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核进度,预计实际实施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尚未完成,公司总股本仍为138,671,000股,所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138,6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933,55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86,903,851.11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38,6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38,671,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77,342,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本次资本公积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非公开发行A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1178号文),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11,022.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53,59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3,613,526.25元,扣除2014年度派发的上一年度现金股利6,933,550 元,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193,837,401.11元。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承诺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本预案合法合规,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彪和胡智雄提议,经公司监事会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监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其为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1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竣工投产,2015年产能将迅速释放,生产经营所需更多的流动资金;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前期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2015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2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15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5日,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部分进口设备采购主要采用欧元结算。2015年,预计美元维持相对强势仍是大概率事件,人民币对美元仍有贬值压力,故公司将减少出口结算业务的远期结售汇金额。
但是,由于公司海外出口业务不断拓展,总体外汇结算量会有所增长; 同时2015年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需采购部分进口设备,业务部门在商务报价时,已经对未来收付款日的远期汇率进行了预计并作为谈判依据。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汇率变动趋势在适当阶段锁定部分结算业务的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原则上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欧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或支付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或付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规模
公司拟于2015年3月末至2016年3月末开展的美元和欧元远期结售汇业务折合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将根据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本次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符合公司目前的外销结汇规模,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预计保证金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设备供应商设备交期出现延误导致付款推迟,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业务部门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另外,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也会加强对汇率市场的分析研究,如2015年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继续保持贬值情况,也会适当减少远期结售汇金额甚至不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2、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和定制设备交货时间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跟踪设备交货情况,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和设备延期交付的现象。
六、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公司已制订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各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导致的内控失效风险以及由于相关款项的实际回款或付款规模和时间与预测出现偏差而导致的延期交割等方面的风险仍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于2015年3月末至2016年3月末开展规模预计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2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5年4月8日(周三) 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31日(周二)
(四)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象珠工业区3号迎宾大道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时任独立董事黄董良、钟明强、奚必仁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宣读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具体详见2015年3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人员
1. 2015年3月31日(周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四、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 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象珠工业区三号迎宾大道1号本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代码:362632;投票简称:“道明投票”。在投票当日,“道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63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4)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方式如下表: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 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只能申报,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 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敏卫 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13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2) 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2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尤敏卫先生,财务总监张崇俊先生,独立董事奚必仁女士,保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2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对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更深入的了解,公司将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5年4月8日上午9:00-12: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象珠工业区3号迎宾大道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尤敏卫先生;财务总监张崇俊先生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登记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5年3月31日8:00-17:00,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联系,提前预约登记,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联系人:钱婷婷
五、注意事项
1、为提高投资者接待日沟通交流效率,投资者可在接待日活动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提问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2、请前来参加活动的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求所有参与活动的投资者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一)、签署《保密承诺书》(附件二),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3、公司接待人员接受投资者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提问,并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当场给予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会做好书面记录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答复。
4、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5日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