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5-019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6日,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2015年3月18日,会议在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继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以下全部议案,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406,403.88元,未分配利润464,284,300.6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6,441,263.3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644,126.33元,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303,776,487.72元,截止2014年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8,573,624.69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回报的现状,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拟以公司2015年1月14日非公开发行实施结束后的总股本 506,604,5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2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 10,132,090.58 元,结余部分至下年度分配。
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作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战略发展考虑,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的发展中不排除增加土地储备、投资等重要资金支出安排,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也将致力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所处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去年收购的项目和研发事项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持续、健康、稳定长期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根据测算,公司对经营性现金流的需求压力较大。公司同意上述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4 年度拟分红金额占 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1.2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按规定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并如期出具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的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48万元;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2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详见《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编号2015—021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中珠控股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2015 年度中珠控股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拟计划对外投资总额约5亿元,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局限于股权收购、设立公司、增资、签署合作协议、提供委托贷款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前述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2015年度投资计划,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对外投资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2)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权限内,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投资。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项目投资的需要,在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
(4)上述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土地购置的议案》;
根据中珠控股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具体开展土地购置工作。上述土地购置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拍、股权收购、项目合作等方式。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和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要求,现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公司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为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2015年度内担保总额度计划为17.33 亿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详见《中珠控股股份有限201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2015—022号。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珠控股控股子公司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亿宏”)、珠海中珠正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正泰”)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续贷,具体情况如下:
1、中珠控股持有中珠亿宏50%的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亿宏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续贷,由中珠控股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8个月,珠海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持续贸易有限公司向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反担保;
2、中珠控股全资子公司中珠正泰因经营需要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拱北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阳江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党校路38号在水一方的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6000万元抵押担保,中珠控股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8个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担保的独立意见。
以上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经中珠控股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编号2015—023号。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将第(一)、(三)、(四)、(五)、(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八)议案,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5—024号。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5-020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在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公司职工监事关意洪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委托监事黄冬梅女士出席并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冬梅女士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以下全部议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六、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七、审议《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及推选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八、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2人、弃权0人、反对0人。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5-021 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18日,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本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的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48万元;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二○一五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二○一五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报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5-022 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控股”“公司”)控股或控制的公司(郴州高视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珠海中珠正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珠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桥石贸易有限公司、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2015年计划累计担保金额为17.3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2889亿元人民币。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目前,公司已公告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15.986亿元,因银行信贷批准原因,中珠控股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累计为10.2889亿元,中珠控股所有担保均为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无逾期担保。因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和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计划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对上述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郴州高视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工业园电子楼一楼南侧
法定代表人:颜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郴州高视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20,260.66万元,负债总额为9,764.79万元,净资产为10,495.87万元。
郴州高视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担保额2亿元。
2、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红旗村宝兴路119号103-2室
法定代表人:罗淑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其他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005.00万元,负债总额为 40,844.20万元,净资产为6,160.80万元。
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担保额2.03亿元。
3、珠海中珠正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红旗村宝兴路119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陈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中药的研发;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农业技术开发;其他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珠海中珠正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938.11 万元,负债总额为55,786.50万元,净资产为6,151.62万元。
珠海中珠正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额1亿元
4、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南路特1号
法定代表人:陈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冻干粉针剂(Ⅰ车间Ⅱ车间)、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注射液)、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栓剂、酊剂(外用)、擦剂、灌肠剂、涂剂生产、销售。(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塑料包装用品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506.56万元,负债总额为39,663.09万元,净资产为9,843.47万元。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额1.5亿元。
5、珠海中珠建材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14室
法定代表人:陆卫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钢材、装饰材料、五金、百货、机械设备、矿产品(不含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发、零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珠海中珠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9,271.84万元,负债总额为56,835.50万元,净资产为2,436.34万元。
珠海中珠建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额0.8亿元。
6、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与新洲路交汇处第壹世界广场塔楼26J
法定代表人:傅晓燕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在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0,630.80万元,负债总额为40,019.04万元,净资产为30,611.76万元。
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担保额5亿元。
7、珠海市桥石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玉龙花园20#之5栋23#商铺
法定代表人:易国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壹佰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珠海市桥石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812.42万元,负债总额为7,128.20万元,净资产为12,684.21万元。
珠海市桥石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额1.5亿元。
8、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章华南路特1号
法定代表人:陈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圆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721.27万元,负债总额为17,944.45万元,净资产为19,776.83万元。
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额1亿元。
9、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香洲心华路168号13栋3楼
法定代表人:颜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圆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机电设备(不含许可证管理项目)、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润滑油、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11.26万元,负债总额为794.26万元,净资产为427.00万元。
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额2.5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同意中珠控股对上述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上述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2015年度内担保总额度计划为17.33 亿元。
2、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审批每一笔对外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同意根据被担保人的实际融资需要,在上述担保计划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融资需要对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4、若发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担保计划额度,或为未列入本担保计划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其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审议情况
2015年3月18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珠控股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可解决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并支持其持续快速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的201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同意进行相关授权,同意就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总额为10.2889亿元人民币,占本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91%。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5-023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亿宏”)
珠海中珠正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正泰”)
●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为中珠亿宏担保6000万元;为中珠正泰担保6,000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已对外担保累计总额:10.2889亿元人民币。
● 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股东珠海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持续贸易有限公司为中珠控股本次担保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持有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亿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续贷,由中珠控股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8个月,珠海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持续贸易有限公司向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反担保。
2、中珠控股全资子公司中珠正泰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拱北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阳江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党校路38号在水一方的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6000万元抵押担保,中珠控股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8个月。
以上贷款担保额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红旗村宝兴路119号103-2室
法定代表人:罗淑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其他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珠亿宏总资产47,005.00万元,总负债40,844.20万元,净资产6,160.80万元。
关联关系:中珠亿宏为中珠控股控股子公司,中珠控股持有该公司50%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纳入中珠控股合并报表范围。
2、珠海中珠正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红旗村宝兴路119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陈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中药的研发;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农业技术开发;其他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下转B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