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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28版)
    2015-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8版)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珠正泰总资产61,938.11万元,总负债55,786.50万元,净资产6,151.62万元。

      关联关系:中珠正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中珠控股持有中珠亿宏50%的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亿宏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续贷,由中珠控股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8个月,珠海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持续贸易有限公司向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反担保;

      2、中珠控股全资子公司中珠正泰因经营需要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拱北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阳江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党校路38号在水一方的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6000万元抵押担保,中珠控股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8个月。

      四、审议情况

      2015年3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珠控股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为其续贷资金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时中珠控股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续贷资金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续贷担保的独立意见。

      以上贷款担保额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已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0.2889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91%。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珠控股子公司中珠亿宏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珠控股子公司中珠正泰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公告编号:2015- 024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6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6日

      至201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第1、3、4-12项议案已于2015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述第2项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详见2015年3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2、上述第13项议案已于2015年2月1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2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3、上述第14项议案已于2015年1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峥 李伟

      联系电话:027-59409632

      传真:027-59409631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4年4月1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8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5-025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

      监事会辞职暨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3月1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关意洪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关意洪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七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因关意洪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3人,因此,关意洪先生辞去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辞职申请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监事后生效。

      2015年3月18日下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增补杨京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职工监事增补事宜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会对关意洪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个人简历

      杨京生:男,1972年,博士,资深技术管理人员,副研究员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武汉蓝福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暨武汉东湖生物制品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主任、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医疗事业中心总监。

      杨京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杨京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杨京生先生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