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5-005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上午9时在天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9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李立群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第14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立群先生、李静女士、王迈先生、王福军先生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由其他5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案,其余会议议案经过与会董事审议,全票表决通过。
1.审议通过了201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66,108,431.12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610,843.1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78,092,343.97元,减去本年已分配2013年现金股利17,295,389.28元,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0,294,542.70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4年期末总股本960,854,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6,903,938.88元,剩余593,390,603.8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和摘要祥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2014年经营层团队年薪结算的议案;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5、第7和第9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经营计划草案;
1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药股份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中第2、3、4、5、9、14项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5-006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上午在天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何光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14年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4.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根据《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1)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审计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2014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8.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中第2项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88股票简称:天药股份编号:2015-00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46.80%)签署《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书》,约定公司与药业集团互为对方提供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动力能源(包括自来水、循环水、电、蒸汽等)服务及综合管理服务(包括物业服务、运输服务)。协议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周晓苏女士、万国华先生、赵智文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静女士、李立群先生、王福军先生、王迈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关联交易与日常经营相关,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形成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 年4月11日与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书》,并已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的有效期为2012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鉴于上述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续签新的协议。经公司与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双方签署为期3年的《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并结合公司目前现状,预计本次交易每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书》约定了公司与药业集团互为对方提供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的方式、定价依据,其中能源动力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综合考虑实际发生的必要成本,并按实际使用量进行分配;综合服务费按人员比例(厂区内)、按建筑面积比例(办公楼)在接受服务方各车间部门进行分配。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449,704,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静女士、李立群先生、王福军先生、王迈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其他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议案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最大利益,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表示同意。
二、关联方介绍
药业集团成立于1988年7月9日,注册资本为67,49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静,经营范围为: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制剂、中成药、中药材、化工原料、葫芦巴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技术服务及咨询;承包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企业;劳动服务;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自有房屋出租;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制造、加工、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药业集团资产总额97.2亿元,净资产51.4亿元。
药业集团附属公司主要包括: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天药销售有限公司、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万宁保健品有限公司、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与药业集团均有部分生产车间、设施设在对方所管辖厂区内,在不同厂区互为对方提供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及其他综合管理服务,因此签订该协议用于规范公司与药业集团互为对方提供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的行为:动力能源供应主要内容包括自来水、循环水、电、蒸汽等,综合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运输服务等。
前三年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的发生额统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药业集团于2015 年3月6日签署《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书》,协议期限为2015年4 月1 日至2018年3月31日,为期三年。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协议正式生效。
该协议约定动力费、服务费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加上实际发生的必要成本,按实际使用量进行分配,具体费用确定方式如下:
(1) 动力能源费用:提供服务方在按国家定价、天津市地方定价或市场价格标准购进外部能源(主要指煤、自来水、电)后,通过自身的动力能源车间将外部动力转化为适合接受服务方直接使用的能源,并通过提供服务方管路传输给接受服务方部分生产车间,故本协议的能源价格为购入价格基础上加上提供服务方为转化和传输能源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额(主要包括人工、设备折旧维修等其他相关费用),并按接受服务方实际使用能源数量进行分配。
(2) 综合管理服务费用:提供服务方在管辖厂区及办公区内为接受服务方提供保安、消防、仓储运输、生产调度等生产服务及生活服务,提供服务方以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保证各车间部门的正常生产运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额为依据按人员比例(厂区内)、按建筑面积比例(办公楼)在接受服务方各车间部门进行分配。
(3) 运输费:提供服务方根据与接受服务方的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班车服务,运输费用以天津市市场价格为依据。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金耀生物园主要由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动力能源车间共安装35吨锅炉4台、汽拖空压机500m3/min 3台、汽拖空压机250m3/min 1台、电拖空压机250m3/min 2台,规模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动力能源的集中供应符合规模经济的要求,实现了能源综合循环利用,减少了环境污染,能够确保公司的能源动力需求。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产生同业竞争。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前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交易的内容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及产生同业竞争。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动力能源供应及综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88股票简称:天药股份编号:2015-00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2年11月7日,公司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4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1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 个月内有效。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2013年3月1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3.6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5,060万股。
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正式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2013年3月20日确定向包括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5名投资者发行14,652万股,发行价格3.75元/股。2013年3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出具了华寅五洲证验字[2013]1-0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3月2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54,9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61.1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83.82万元,其中:计入股本14,6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37,931.82万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950.27万元,其中发行费2,361.18万元。2014年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218.19万元,其中含利息及理财收益1223.4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08年7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后又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3年4月1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天津银行东联支行、天津银行金河支行、民生银行海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天津银行东联支行、天津银行金河支行、民生银行海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审批程序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52,583.82万元,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收购金耀生物污水处理环保工程资产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支付人民币12,919.70万元用于收购金耀生物污水处理环保工程资产,其中由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付11,178.58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1,741.12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6月15日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金耀生物污水环保工程资产的公告》。
2.收购天安药业氨基酸原料药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支付人民币17,384.66万元用于天安药业氨基酸原料药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项目,其中由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付16,410.51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974.15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7月20日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天安药业氨基酸原料药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告》。目前该项目也已完成了药监部门许可证书的资质转移工作。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说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联支行余额为扣除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后,利息与募集资金合计余额。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款项已于到期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6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的正常支付的情况,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目前,上述的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归还。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3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2014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应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予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无。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认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天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6日 14点
召开地点: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6日
至201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2月2日、2015年3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
邮政编码:300171
联 系 人:王春丽、张强
联系电话:022-24160800转1001
传 真:022-24160910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