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5-0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延迟召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由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H股通函中部分文件的豁免申请审批仍在进行中,尚需额外时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定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5年4月7日召开。具体情况详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5-00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2015年4月2日延期至2015年4月7日(星期二)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延期召开的原因
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原定于 2015 年4月2日召开,由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H股通函中部分文件的豁免申请审批仍在进行中,尚需额外时间,需将会议延期至2015年4月7日召开。
二、延期后的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10点。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6日-4月7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A 股股东:截至 2015 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2、3、4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2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
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4月2日、3日(9:00-11:00,14:00-16:00)。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5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
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3、在投票当日,“亚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刘秋远、王海进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3)传真:0755-84202222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5)邮编:51811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
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3月18日
附件: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回执
回 执
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拟参加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4月7日(星期二)召开的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5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 大会主席 或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4月7日(星期二)召开的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说明:1、若所委任的代表并非大会主席,请划去“大会主席”字样,并在适当的空格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 2015 年4月6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