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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53版)

      附件-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9日15:00至2015年4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3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楼四楼一号会议室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关于修订公司现行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3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8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5年4月6日9:30—16: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6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五、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281;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光迅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光迅科技”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9日15:00 至2015年4月10日15:00 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24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胡广文先生、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财务总监吴海波先生、独立董事张敦力先生、保荐代表人纪平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及以前的利润及所有者权益等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批准

      201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生效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8项具体准则要求实施的,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价值。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器件”)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和电信器件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442000692、GR201442000652,发证日期均为2014年10月14日,有效期均为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届满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和电信器件曾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并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和电信器件进行了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 公司和电信器件将连续三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和电信器件2014年度的所得税税率已按15%计算,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