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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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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5版)

      公司2015年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十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0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0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 月20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以上第(二)、(三)、(四、决算报告部分)、(五)、(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14年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期重大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

      2、2015年3月18日,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士颖先生、黄金镖先生、徐宗明先生、陈荣先生、张小强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三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对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①充分利用股东优势,拓宽销售渠道,开发产品新客户资源,可增强公司当前开发和拓展销售市场的力量,符合实际需求和发展需要;②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及公司业务、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特别是通过竞标方式确定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意见: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正常的日常业务往来需要。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原则,尤其是通过关联方竞标方式构成的关联交易能够切合市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具体内容:经认真审核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我们认为:①2015年,公司关联方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原则,向公司提供部分辅助原料和燃料、代理产品销售和进口木片原料业务、提供设备日常维护等劳务,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 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③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性影响。

      5、根据相关规则,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类别

      公司预计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00万元(含公司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强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

      主营业务:针纺织品、纺织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非食用盐、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纸、纸制品、煤炭、饲料的销售;林业产品批发;废旧纸张回收与批发服务;对外贸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4 年12月31日,总资44,129万元,净资产15,774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3,250万元,净利润 220万元。

      (2)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杰

      注册资本: 4,000万元

      注册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11号

      主营业务: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及送变电工程的施工;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的安装。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4 年12月31日,总资 14,175万元,净资产4,413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6,541万元,净利润 24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第四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0,926,232股,占公司股份比例3.85%。

      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福建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本公司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售产品、购买原料和接受劳务,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及交易的主要内容

      1、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公司长期从事进口木片及工业原辅材料供应等贸易业务,有着较为丰富的原料客户资源,国外木材供应合作商誉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国内外市场开拓经验,具备本公司浆纸及医药产品新兴市场拓展和新客户开发潜力。针对当前主营产品当前销售形势,在公司自身加强产品结构优化和产品质量提升,强化营销机制创新和新品研发推广的基础上,争取股东支持,充分发挥其渠道优势,扩大市场销售力量和增强原料保障体系,是必要的与合理的。2015年,公司预计与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的购销交易商品主要为纸袋纸产品、浆粕产品、风油精等医药系列产品出售,以及芒硝、双氧水、煤碳等辅助原料和燃料,提供(接受)劳务主要为进口木片合作代理业务。

      2、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工业设备安装与维护合作关系,公司相应授受日常设备维修服务,是基于其对公司与其业务相关部分装备的熟悉程度考虑,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存在合理性。

      四、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政策

      2015年,公司预计与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的浆、纸及医药产品委托销售及进口木片代理业务将遵循随行就市原则,按市场价格签订协议。根据公司规定,公司向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芒硝、双氧水等商品,以及授受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设备维修服务等业务,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往来,其目的是为了拓展销售渠道和开发新客户资源,实现销售破局,提升业务水平,同时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合理性。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基础,尤其是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着积极的影响,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本次拟继续为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外,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反担保金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18日,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自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富山路七号

      (2)法人代表:林新利

      (3)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工业用纸,瓦楞原纸、卫生纸;造纸原料、水玻璃、化工产品购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

      (4)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1,082万元、负债总额8,789万元,净资产12,293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25,732万元、净利润496万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

      (2)法人代表:林新利

      (3)经营范围:加工、开发、销售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刷(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4)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7,316万元、负债总额15,017万元,净资产2,299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23,566万元、净利润407万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类型: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数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3、担保期限:一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7月完成搬迁,其主要业务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承接,经营主体已过渡到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鉴于该子公司新建生产线工程决算手续完成,不具备融资抵押条件,为满足正常运营资金需求,为促进公司业务开展,该子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3,000万元。

      2、2015年3月18日,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属企业,具备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不存在担保风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独立意见:①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下属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额度3,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系为满足该公司新建生产线投运后的正常运营资金需求,符合子公司实际需要; ②担保行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对外担保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公司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41%。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拟继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及数额外,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以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的情形,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单笔担保额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15-03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5日

      至2015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15 年 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3月 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5 年4月14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15 年4月14日 8:00-12:00、14: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潘其星、林红青

      联系电话:05911-83367773

      传真:0591-871109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 2 月10 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2015 年 3 月19日,公司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15】72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09,0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320,000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15】72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