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2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3月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赵兴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6,266.3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利润-22,487.46万元,减去计提盈余公积377.89万元,累计未分利润为3,400.99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23万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定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谨慎研究,提议2015年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对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对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聘请一年。
公司拟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赵兴龙,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赵 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宋孝刚,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万安娃(独立董事),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兆国(独立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书面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提名赵兴龙先生、赵宁先生、宋孝刚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提名委员推荐万安娃先生、王兆国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第八届董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将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27号)。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二O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2013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有效期至2015年5月16日。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东方金钰”)在偿还民生银行深圳分行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款项后,拟再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用于采购黄金、翡翠等原材料及产成品。本次贷款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净新增额在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贷款余额21.18亿元为基础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
本次综合授信具体事项如下:
1、综合授信总金额:人民币3.5亿元
2、综合授信期限:1年
3、综合授信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综合授信用途:用于采购黄金、翡翠等原材料及产成品
5、结息方式:月结
6、担保方式:
①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②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拟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③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名下的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地王大厦商业裙楼提供抵押担保;
④赵兴龙、赵宁个人拟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28号)。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将其持有的房产为民生银行深圳分行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作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二O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2013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有效期至2015年5月16日。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东方金钰”)在偿还民生银行深圳分行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款项后,拟再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用于采购黄金、翡翠等原材料及产成品。本次贷款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净新增额在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贷款余额21.18亿元为基础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
本公司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地王大厦商业裙楼商铺为该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深圳东方金钰本次贷款在2014年度净新增10亿元贷款及担保额度内,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决定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9.34亿元为基础,预计净新增贷款总额16亿元。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1、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可在净新增贷款总额16亿元额度内分次申请;2、公司为子公司在净新增16亿元额度内贷款作连带责任担保;3、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房产、固定资产、翡翠存货为净新增16亿元额度内贷款作抵押。
上述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2015】29号)。
十五、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相应变化。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1、 原第1.6条为:“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2,281,672元。”
现修改为:“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元。”
2、 原第3.1.2条为:“3.1.2 公司发行的总股份为352,281,672股,其全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3.1.2 公司发行的总股份为450,000,000股,其全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014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全权办理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因此,以上《公司章程》修改内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30)。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兴龙:男,汉族,1955年11月28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中国注册珠宝评估师。现任中国宝玉石协会副会长,中国宝玉石协会珠宝首饰厂商专业委员会副主席,中华全国工商联珠宝厂商会副会长,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瑞丽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盈江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赵宁先生,男,汉族,1981年1月17日出生,毕业于瑞士商学院,MBA。现任云南省青联委员,腾冲县政协委员,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云南省珠宝协会副会长,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腾冲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盈江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东方金钰金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宋孝刚先生,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解放军某部战士、排长、副连长、会计,深圳发展银行罗湖分理处主任,1988年至今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安娃先生,男,1960年12月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岩矿鉴定专业,矿物学博士。曾任地质大学测试中心总工程师,湖北珠宝协会会长,现任地质大学教授。擅长珠宝玉器鉴定及评估。
张兆国先生,男,1955年12月出生,湖北宜昌人,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原任华中科技大学会计系主任。兼任《财会通讯》杂志社主编,武汉工商学院管理学院院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实证会计学会理事,全国理工科高校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中央企业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等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以及多所高校兼职教授等学术职务。担任武汉力源、湖北广电和深圳中恒华发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2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春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均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的权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年报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末的财务状况和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公司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监事会认为: 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充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4、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李春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股东单位推荐,选举李春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经职工大会投票选举梁思思女士、李桂弟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职工监事直选直任。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春江,男,出生于1949年12月,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梁思思女士,女,汉族,1989年06月16日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企划专员。
李桂弟女士,女,汉族,1985年8月15日出生,大专学历,初级会计职称。曾任东莞市嘉多丽饰品有限公司采购、财务,深圳市爱迪尔珠宝公司物流助理,现任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员。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2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职工大会于2015年3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梁思思女士、李桂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思思女士,女,汉族,1989年06月16日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企划专员。
李桂弟女士,女,汉族,1985年8月15日出生,大专学历,初级会计职称。曾任东莞市嘉多丽饰品有限公司采购、财务,深圳市爱迪尔珠宝公司物流助理,现任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员。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2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兴龙、赵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黄光松、周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北京珠宝中心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或关联方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于1998年6月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2号,法定代表人为尉棋,注册号:1100001513293。经营范围为:购销珠宝玉石、金银饰品、工艺美术品、包装食品、饮料、酒、家具、土产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装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珠宝首饰、金银饰品加工、修理、测试鉴定(未经专项许可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销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培训;汽车寄存;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含写字楼出租)。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珠宝中心总资产为22215.95万元,净资产为7167.38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7894.24万元,净利润为310.2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兴龙实业持有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2.20%的股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2010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2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民生银行
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3.5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 担保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人民币3.5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元
● 本次无反担保情况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二O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在2013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有效期至2015年5月16日。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东方金钰”)在偿还民生银行深圳分行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款项后,拟再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用于采购黄金、翡翠等原材料及产成品。本次贷款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净新增额在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贷款余额21.18亿元为基础净新增贷款总额10亿元额度内。
本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赵兴龙先生、赵宁先生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深圳东方金钰拟用其名下的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地王大厦商业裙楼商铺为该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深圳东方金钰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57.72亿元,负债合计48.08亿元,净资产9.64亿元,净利润0.95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深圳东方金钰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年期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9.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5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29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贷款
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决定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9.34亿元为基础,预计净新增贷款总额16亿元。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1、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可在净新增贷款总额16亿元额度内分次申请;2、公司为子公司在净新增16亿元额度内贷款作连带责任担保;3、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房产、固定资产、翡翠存货为净新增16亿元额度内贷款作抵押。
上述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本公司持有深圳东方金钰100%股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57.72亿元,净资产9.64亿元。
2、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昆明市金碧路三市街益珑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兴龙
经营范围:珠宝玉石的销售;黄金制品的批发零售。
本公司持有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兴龙珠宝总资产7.17亿元,净资产2.74亿元。
(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