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股票简称:天马股份 编号:2015-00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法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齐齐哈尔龙门支行融资1.5亿元,公司为其提供1.5亿元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24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公司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24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
担保金额:齐重数控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齐齐哈尔龙门支行融资1.5亿元,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公司”)为其提供1.5亿元担保。
2、简要说明:
公司于 2015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7 月 12 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伟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肆仟肆佰陆拾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路 89 号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路 89 号
经营范围:加工中心 、数控机床 、普通机床 、数控成套设备 、重大机械
装备、核能辅助机械装置 、数控系统软硬件的开发 、研制 、生产 、销售,相
关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的批准文件执行);冶
金 、矿山设备制造,机床及机械设备大修 、改造,结构件焊接;废旧金属回收;
普通货物运输 、吊装搬运服务 、汽车整车修理(以上三项分支机构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
营)。
天马股份持有齐重数控 95.59%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齐重数控总资产 2,832,089,877.88 元,总负债
1,033,430,203.66 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233,0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961,139,372.65 元),净资产 1,798,659,674.22 元,营业收入 547,140,142.59 元,
利润总额 -108,070,769.33 元、净利润 -104,760,735.86 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齐重数控总资产 2,637,446,647.77元,总负债907,318,417.35 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93,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 831,881,986.34 元),净资产1,730,128,230.42 元,营业收入 332,435,216.33 元,
利润总额-68,227,011.54 元,净利润 -68,531,443.80 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齐重数控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齐齐哈尔龙门支行融资1.5亿元,公司为齐重数控担保1.5亿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本次担保期限不超过2016年5月31日。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齐重数控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齐重数控北部厂区已达成收储协议,厂区进行升级改造,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为 6.4 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85%,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2014年末公司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0,791.40万元,占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绝对值的669.84%,占公司 2014 年度扣除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后净利润(即净利润与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之和)绝对值的87.01%。其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分别为7,138.48万元和168.97万元,分别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29.98%和5.44%;存货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10,718.99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345.34%;商誉减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64.96万元的,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89.08%。
其中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2014年度新增坏账准备6,984.44万元,占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25.02%;新增存货跌价准备10,312.39万元,占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332.24%;新增商誉减值准备2,764.96万元,占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89.08%。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均计入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1.计提坏账准备
2014 年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超过30%,依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列表说明如下:
■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4 年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超过30%,依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列表说明如下:
■
3.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14 年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超过30%,依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列表说明如下:
■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791.4万元,相应减少了公司 2014 年度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在2014年度经营业绩预告中考虑,不会影响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发布的2014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减值金
额以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说明;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5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2日在公司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观华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