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26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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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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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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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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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永太科技发展史上又一里程碑——全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利润水平创历史新高。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144.93万元,利润总额9,131.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4.2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市以来首次再融资,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筹集募集资金净额59,352.74万元,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公司完成了首次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基本覆盖了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与核心业务骨干,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2014年恰逢公司在中小板挂牌五周年,公司在报告期内能够实现收入与利润上的突破,首先得益于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在氟苯精细化工领域深耕,持续加大对生产、研发及环保方面的投入。公司一方面对浙江、江苏、山东生产基地进行优化、建设,从而确保特有的综合性生产平台的持续领先优势;另一方面,公司也积极向行业上下游领域进行探索与布局,通过制剂国际化、CF光刻胶等项目为未来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同时,在2014年伊始,公司上下坚持贯彻董事会确立的年度经营目标和战略部署,对外切实加大对重点客户的需求挖掘工作,对内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加大研发力度与新产品的开发转化效率,进一步提升环保水平。也正是基于公司全员集体努力,公司历经多年建设而构筑的综合性生产平台和现代化生产体系开始逐步发挥其优势,为公司获得客户认可,从而实现产品结构优化与销售收入增长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公司在2014年的工作,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1、市场开拓初见成效,主营业务持续优化
公司坚定执行期初制定的市场开拓策略,加大对现有客户资源的维护优化,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有效实现了定制产品和重量级客户的更大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5,190.02万元,其中对前五大客户共实现销售收入58,979.67万元,同比增长14.34%。在产品结构方面,公司的定制加工产品,尤其是农药中间体领域的定制业务销售快速增长。其中,农药化学品34,464.03万元,同比增长76.51%;液晶化学品27,537.53万元,同比增长26.01%;医药化学品37,919.71万元,同比增长14.20%。基于销售收入的增长以及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充分消化了前期摊销折旧大幅增加的不利因素,主营业务毛利率25.99%,较前期有较大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已成为吉利德公司的重磅丙肝新药索非布韦的关键中间体主要供应商,印度授权厂商和其它厂商已经在与公司接洽中间体和后续原料药的采购事宜;三个单晶产品通过了客户的中试验证,每个产品完成0.5吨的订单,预计2015年单晶产品会实现销量突破。
重点客户的关系持续深入以及定制化产品的增长,为公司未来增长提供了稳定的订单保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销售意向超过12亿元。
2、立足内生增长 持续推进生产设施升级与EHS管理提升
公司所特有的综合性生产平台,以及历经多年构筑的现代化生产体系,是获得客户认可与信赖,不断加深合作关系,从而实现销售增长的先决条件与重要保障。
作为全球产品链最完善、产能规模最大的氟苯精细化学品制造商,公司对氟精细化工的未来充满信心。为确保在业内的领先地位,为内生增长提供充足而高效的产能支撑,公司持续进行生产设施的改造与升级,通过收购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年产160吨索非布韦关键中间体建设项目”报批及相关准备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生产体系的环境亲和力,以环保理念贯穿新产品立项到生产设施升级改造的各个环节,切实践行“美丽中国”。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支出1675.8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7.59%。同时,公司持续对EHS相关制度进行更新与完善,顺利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及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再认证;顺利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及台州市医化行业“52”条整治提升验收;并积极完成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3、构筑技术护城河,从制造到专利制造向创新制造跨越
随着西他列汀、索非布韦等完全自有专利关键中间体项目的实现,公司逐渐走出了一条化工行业由制造向专利制造再向创新制造的发展道路,也让公司对技术积累与创新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全年研发投入共计6805.58万元,同比增长54.88%。共完成新产品开发75项,中试24项,技改14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16项,获得授权5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42项,其中22项已授权。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专利申报力度,构筑技术护城河,以期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业内的竞争优势。
4、完成首次股权激励,建设更有凝聚力与战斗力的团队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授予工作,共授予12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50.4万股。此次股权激励的授予对象基本涵盖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各部门核心骨干人员,并兼顾现有管理团队与未来储备人才,为公司丰富员工薪酬体系提供了新的渠道,也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好地结合在了一起。此次股权激励的实施,进一步凝聚了人心,鼓舞了斗志,有效提升了公司上下的工作积极性与管理响应速度,并为公司未来发展构筑了更加稳定的团队基础与人员储备。
5、完成了首次再融资,加快公司未来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向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40,557,029股人民币普通股,筹集募集资金净额593,527,440.29元,相关股份已于2014年1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永太药业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年产1500吨平板显示彩色滤光膜材料(CF)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均为公司立足自身优势进行的下游产业拓展,也是为了实现公司未来持续内生增长的重要战略布局。目前两个募投项目的相关基建工作均已展开:报告期内,永太科技(美国)相关制剂的研发及申报准备工作均在有序推进;彩色滤光膜材料(CF)样品验证工作进展顺利,与华星光电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巩固。
同时,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利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等工作,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公司有效减轻财务压力并获取一定收益。
6、较好的完成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透过网络、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及现场等多种形式,与各方投资者进行了多层次有效的沟通。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修订了《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新建了《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以期更好地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充分、平等保障各类型投资者的权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原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导致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28,151,072.0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28,151,072.00元。
(2)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递延收益”科目,将原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项下的“递延收益”单独列示,并相应调整“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导致上期末递延收益增加21,288,480.39元,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21,288,480.39元。
(3)本公司将将原计入“应交税费”项下的余额为负数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调整到“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导致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5,973,675.09元,应交税费增加25,973,675.09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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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并成本及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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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本次合并收购江苏启创100.00%股权,被合并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依据评估值确认。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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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依据评估值确定。
(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期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科迪进行清算注销,北京科迪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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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