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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环保趋严的形势下,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立的经营目标开展工作,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基本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全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24.29亿元,同比增长16.45%,实现净利润2.02亿元,同比增长23.77%。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完成年产1.3万吨制剂项目建设,石化仓储项目建设,上海GLP实验室等项目的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石化仓储项目已经取得试运营行政许可,开始项目试运营,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受部分收购企业业绩拖累。公司已经与收购企业启动业绩补偿方案;对于无业绩承诺的,已经通过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产品结构等有效措施,积极努力扭转过去经营状况。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0%至2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