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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53版)

      4、效益贡献情况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3,800万股的效益贡献情况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认购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7048-2号”、“天职业字[2015]3245-3号”《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新科佳都和佳众联)2013年和2014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盈利实现数已超过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盈利预测金额。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2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新一代融合智能安防平台整体解决方案”节余募集资金50,355,177.72元,“云计算IT服务外包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473,901.10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102,829,078.82元。节余资金主要原因为公司通过整合资源,将研发、测试、模拟运行与现场实施相结合,充分利用在建项目及联合实验室的软硬件资源与环境,进行联合开发,节省了大量研发设备及测试费用;同时通过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采用自主研发与开源软件、国产软件相结合,减少了系统平台方面的研发、测试外部成本与人力成本,降低了募投项目的总开支,节约研发成本。

      因两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期效益,经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资金已包含之前暂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款项3,00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已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注2: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489,596.56元,其中:经2012年12月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1月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截至2012年6月30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30,853,609.39元自筹资金置换同等金额的募集资金。

      附件1-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2-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智能交通系统及行业解决方案项目” 不适用效益实现情况比较,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较晚,错过新建团队实施的最佳机会,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项目处于搁置状态中。2013年11月,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引入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公司发展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故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40,293,286.95元资金永久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智能安防和轨道交通合同项目的建设及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

      附件2-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标的公司新科佳都和佳众联2014年末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盈利实现数已超过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末累计盈利预测金额。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9日

      至2015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佳都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佳都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15-019)。

      2、 特别决议议案:2、3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5年4月8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战略管理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8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