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15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3日 下午14点
召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3日
至2015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民集团”)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林宪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定于 2015 年4 月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三期(2014-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第三期)》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十五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2015年3月14日公司公告《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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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题资料详见公司2015年1月15日及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10、13.00为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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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到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我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3、登记时间:2015年4月2日前
4、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430052
6、联系电话:027-84523350
传真:027-84523350
7、联系人:周捷 曹洪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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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