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版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2015年3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6版:信息披露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4版)

      证券代码:600211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15-020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康昂东路支行借款纠纷一案,本公司连续公告了其进展情况,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变更为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详见2012年7月19日、2013年2月6日、2014年1月16日、2014年1月22日、2014年1月28日、2014年5月22日、2014年7月25日、2014年8月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与国资公司通过沟通协商,双方就国资公司打包回购的西藏药业在本事项中涉及的本金和相应利息共计128089315.84元(其中本金94768908.40元,利息33320407.44元)的偿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5年3月24日签署了《关于国资公司与西藏药业协商处理债权债务事宜的备忘录》, 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承诺清偿该笔债务,并于2015年3月28日前先支付国资公司3000万元诚意金,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清偿协议后结算;

      (2)国资公司收到诚意金后,致函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暂缓启动相关查封资产的拍卖程序,并向本公司致函相关进度;

      (3)国资公司同意充分考虑本公司的实际困难,以适当的条件与本公司协商处理该笔债务。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按照双方协商的内容进行债务的最后清偿。

      对于上述案件涉及的借款,本公司已经计提了相应的应付利息。本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告本案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1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2日以电邮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在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3、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 20,208,919.6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本年利润为20,979,870.78元,本期提取盈余公积3,434,762.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0,877.68元 , 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38,890.52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083,290.66元。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45,58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201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6、2014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4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

      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9、关于停止西藏药业医药创新园区一期开发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止西藏药业医药创新园区一期开发项目的公告》。

      上述第1、2、3、4、5、7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报备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5- 02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6日

      至201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第6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应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15年4月13日8:30-17:00

      4、登记地址: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层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层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 系 人:刘岚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邮 编:610016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向公司A股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陆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一)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总提案数:8个。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A.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B.分项表决方法:

      ■

      (3)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9日A股收市后,持有西藏药业A股(股票代码60021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操作流程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二、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