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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B39版)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4年3月14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在福州美伦大饭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到会现场表决8人,独立董事李宁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全面预算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1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58,347,3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51,669,464.6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应收账款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莞华美人造皮厂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共欠公司子公司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余额1,059.28万元,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按照个别认定法,本年度补计提坏账准备573.05万元。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能股份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年薪确定情况》。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能股份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能股份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能股份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2015年度总额控制在100亿元范围内的信贷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支付审计服务费用180万元,含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业务费用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洽谈确定。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1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独立董事对修订《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2015-014)。

      1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2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豁免控股股东对公司在福能财务公司关联存款业务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1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2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5年5月2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董事会同意提名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李祖安先生、张小宁先生、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宁先生、许萍女士和吴玉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9位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4月28日,在福州美伦大饭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将另行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4、7、9、11、14、17、18、20、21和23条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董事会候选董事简历

      1、林金本,男,中国国籍,1960年7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福建省十一届政协委员,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厦门京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局长、党委委员,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

      2、周必信,男,中国国籍,196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3、黄友星,男,中国国籍,1962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产业部经理。

      4、李祖安,男,中国国籍,1963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延嘉合成皮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南平新南针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5、张小宁,男,中国国籍,1974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剑桥大学访问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产业部主办、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产业部副经理。

      6、王静,女,中国国籍,1973年10月出生,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福建延嘉合成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7、李宁,男,美国国籍,1964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工学部委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能源学院、能源研究院院长;兼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核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美国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历任博士后研究员、终身研究员、项目主任、民用核能资深研究员等,2001年至2008年兼任美国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客座教授、核嬗变研究计划国际合作专员,2005年至2011年兼任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合作研究员。

      8、许萍,女,中国国籍,1971年2月出生,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兼任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

      9、吴玉姜,女,中国国籍,196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中共党员。现任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名誉主任;曾任福建司法学校学生科科长、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3月14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4:00在福州美伦大饭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其中:到会现场表决4人,监事王贵长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群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5月2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同意提名林群先生、王贵长先生和郑建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3位监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6日

      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1、林群,男,中国国籍,1958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任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挂职)、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

      2、王贵长,男,中国国籍,197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经理;兼任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3、郑建新,男,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与综合产业部副经理;兼任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周必信、黄友星、张小宁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遵循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4年3月19日、2014年9月9日和2015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和《关于对201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详见2014年3月21日、9月11日和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14-009)、(2014-045)和(2015-006)号公告。

      1、电力业务

      单位:万元

      ■

      ■

      注:公司(含权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福能融资担保提供担保、向关联方福建山福国际采购煤炭,均系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的交易。

      2、纺织业务

      单位:万元

      ■

      公司子公司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利宏公司发生的让售水电、提供配件加工,向关联方福建水泥销售过滤材料,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已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三)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电力业务

      单位:万元

      ■

      2、纺织业务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简称“电力燃料”)

      法定代表人陈本佑,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鼓楼区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10层,经营范围: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建筑材料、塑料、橡胶、通讯设备及器材、矿产品(不含前置许可项目)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对外贸易;煤炭批发经营;苯、二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苯乙烯、甲醇、丁二烯、甲苯、甲基叔丁基醚、乙烯、丁烯、丙烯、燃料油的批发。

      电力燃料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电力燃料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能新材”)

      法定代表人陈振平,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市湖东路华闽大厦8楼,经营范围:新型墙体材料、烟气脱硫材料、硅酸盐制品、冶金氧化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粉煤灰、脱硫石膏、煤渣、水渣、钢渣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项目的生产、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及其制品、水泥原料和辅料、石灰石、商品混凝土、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节能减排设备的批发。

      福能新材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福能新材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福建肖厝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肖厝港物流”)

      法定代表人郑建洪,注册资本:壹亿捌仟壹佰肆拾陆万零捌佰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泉州市泉港区港六街东段兴通海运大厦7层,经营范围:码头设施、散杂货、危险货物装卸、仓储、船舶岸电淡水供应,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产品及易制毒产品)销售。

      肖厝港物流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71%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肖厝港物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福建绿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绿美园林”)

      法定代表人季台东,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市城门镇浚边村,经营范围:园林工程、市政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绿美园林为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注:福能集团持有联美集团59.52%的股权,联美集团持有绿美园林100%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绿美园林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华厦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陆仟柒佰壹拾捌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24号,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建筑技术服务等。

      华厦设计院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华厦设计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联美集团”)

      法定代表人:薛建国,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A1区11层,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贰级(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A101403502030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批发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

      联美集团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59.52%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联美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煤建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云南,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伍佰肆拾伍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468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电力设施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四级。

      煤建公司为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注:福能集团持有联美集团59.52%的股权,联美集团持有煤建公司51%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煤建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材工业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89号,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与主营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

      建材工业设计院为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福能集团持有华厦设计院100%的股权,华厦设计院持有建材工业设计院100%股份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建材工业设计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福建省福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福能融资担保”)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路东侧妙巷以北五洲大厦十六层B单元,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

      福能融资担保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能集团持有福能融资担保60%的股权;福能集团持有永安煤业100%的股权,永安煤业持有福能融资担保40%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福能融资担保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福国际能源”)

      法定代表人:史海明,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帝一总部经济95#楼1层95A商务办公,经营范围:对能源业的投资;矿产品、煤炭的批发和零售;对外贸易;货物装卸、仓储。

      山福国际能源为福能集团参股公司(福能集团持有电力燃料100%的股权,电力燃料持有山福国际能源49%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山福国际能源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石狮热电”)

      法定代表人:陈黎芳,注册资本:柒仟伍佰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石狮市鸿山镇东浦一村,经营范围:供热、供电、煤渣综合利用。

      石狮热电为福能集团参股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46.67%的股权),公司关联自然人曾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和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石狮热电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华福能发电”)

      法定代表人:曾袁斌,注册资本:贰拾伍亿玖仟贰佰玖拾玖万玖仟贰佰伍拾元伍角,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0号,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生产及经营管理;电力及附属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神华福能发电为福能集团参股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49%股权),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神华福能发电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安煤业”)

      法定代表人:黄金平,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伍佰玖拾贰万元,住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566号,经营范围:煤的地下开采;水力发电;煤炭销售;煤矸石综合利用;木材防腐处理、工作服、手套、口罩、溜槽、导风筒的制造;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工业生产资料的销售。

      永安煤业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永安煤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福煤(漳平)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福煤<漳平>煤业")

      法定代表人:吴德雄,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新桥镇麦兴路38号,经营范围:煤的地下开采;矿山机械的制造、销售;物业管理。

      福煤(漳平)煤业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福煤(漳平)煤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水泥”)

      法定代表人:郑盛端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扬新城福州建福大厦,经营范围:建材销售;煤炭经营;对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的投资;物业管理;对外贸易;建筑材料制作及技术服务、货车维修、宾馆、中型餐馆:中餐类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福建水泥为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福能集团持有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建水泥股份公司28.78%的股份),该关联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福建水泥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简称“建福水泥”)

      法定代表人:李传吉,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永安市曹远镇坑边,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包装袋的生产;购销:用于水泥制造的各种原料、工业废料 。

      建福水泥为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福能集团持有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建水泥股份公司28.78%的股份,福建水泥持有建福水泥100%股权),该关联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建福水泥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7、南平利宏工贸公司(简称“利宏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波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住所:南平安丰桥,经营范围:电器机械维修,废旧物资利用;搬运装卸;轻纺产品、百货、纺织原料、纱布印染、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杂品、五金、交电、纱纸管、针纺织品的销售;酒,保健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由分支机构经营);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有效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卫生用品的生产与销售;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贷装配、补偿贸易,针、纺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利宏公司持有公司间接控制子公司福建南平新南针有限公司20%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和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利宏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基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和公司对关联方的调查了解,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形成损失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煤炭采购定价

      (1)鸿山热电从电力燃料采购煤炭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