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2 公司简称:长城电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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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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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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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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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按照“确保两个目标、强化五个支撑、重在五保五促、推进三个深化”的年度经营工作指导思想,努力克服一切不利影响,全力开拓市场,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市场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主要经营指标稳步增长。
针对新的市场形势,公司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健全营销体制,创新激励机制,根据市场需求,调配资源,加强营销队伍建设,为新市场开拓奠定了坚实基础。紧抓市场机遇,调整市场结构,积极推行“横向市场平面铺开、纵向市场做细做实”、“行业与区域并重、成套与元件并举”的营销策略。在原有区域市场基础上,对行业市场进行重点开发,稳步提升央企集采业绩。强化以国网为代表的行业市场开拓,加大对电网、石油、石化、铁路、新能源、节能环保、通讯电源等领域的投入与开发,开展与大客户的战略合作。组建了公司电工电器统一出口业务平台,以电子商务开发与驻点开发并举,直接与间接出口并重,外贸市场开发初见成效。公司全年累计完成订货24.54亿元,同比增长9.8%,市场结构更趋合理,订货总量稳中有升。
为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公司主导产品技术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的竞争实力,转变发展方式,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公司全年完成适用国网规范的环网柜、核电1E级开关设备、GSM3E系列智能型塑壳断路器、紧凑型模块化1200kW逆变器等26项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的研发。共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科技成果)鉴定27项,其中国际领先水平1项,国际先进水平18项,国内领先水平5项。获得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三等奖3项。获得授权专利54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公司荣获2014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二一三牌ZN-1智能IC卡水表”、“长控牌直流接触器”、“TEDRI牌矿井提升机电控装置”荣获2014年度甘肃省名牌产品称号。
公司按照“优化结构,精干主体;系统集成,分工协作;集团运作,资源共享”的产业整合原则和电工电器产业“一主两翼”的发展新战略,制定了《子公司专业化分工方案》、《长城电工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公司内部资产资源整合重组工作、深化体制机制工作有序推进。在公司天水电工电器产业园发展低压电器配套产业,促进电工电器配套产业集群发展。以公司驻外营销中心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营销资源的“四个统一”和“四个共享”,长城电工北京营销中心的投入运营,有效推动公司营销资源共享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司积极组织拓宽员工的职业成长通道,创新高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机制。与兰州商学院合作,建立了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培训机制;与甘肃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达成校企战略合作,建立了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常态机制。优化了全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委派制。调整组建了五个专业委员会,完成了工作细则的编制,形成公司经营决策层的议事参谋机制。持续强化内控体系和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改进,增强了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05,800.28万元,同比增长2.34%;实现利润总额9,935.34万元,同比增长2.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71.10万元,同比增长9.29%。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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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201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本次新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对于本公司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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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35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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