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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15-03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82,287,024.57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7,711,002.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由于母公司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77,711,002.93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92,047,887.9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2,242,818.51元。

      根据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决定2014年度按照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77,711,002.93元的10.23 %,即7,951,464.00元进行分配,以2014年末公司股本总额441,74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18元(含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确定的现金分红水平兼顾经营规模增长、技改技措及产品研发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符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01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其主要原因:

      1、为提升产品竞争实力,公司在新产品研发、技改技措项目实施以及产业园建设,自筹资金投入量大。2015年公司新立项科技研发项目拟投入自有资金5932.42万元,拟投入2587万元的自有资金实施技改技措项目,产业园建设拟投入自筹资金12374.17万元。

      2、受行业、区域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不高,未能形成较高的现金流,要全面完成2015年经营计划,所需经营性资金大。公司拟用部分未分配利润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2015年度经营管理计划》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公司2015年度申请获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全力落实长城电工“1235”经营工作指导思想(确保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推进三个深化,落实五个保障),实现长城电工稳步长足的发展,在资金上给予强有力的保障,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38.7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4亿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亿元;光大银行3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亿元;交通银行2.58亿元;农业发展银行2.5亿元;兰州银行2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亿元;邮政储蓄银行1.5亿元;甘肃银行1.2亿元;工商银行1.1亿元;兴业银行1亿元;国家开发银行1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96亿元;民生银行0.5亿元;浙商银行0.2亿元。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下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请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总体授信范围内给予提供担保。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公司2015年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本协议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协议主要内容为:由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提供办公场地、水、电、暖、物业、安保、网络、通讯等服务。

      服务收费原则:双方参照兰州市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服务的价格,按照公正、公平、等价、合理的原则确定各项服务的费用。

      协议收费价格:每年150万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杨 林、杨春山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15-04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天德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确定的现金分红水平兼顾了经营规模增长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符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条修改的内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内控体系建立健全,并且有效实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的服务协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二、三、四、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5-05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5-06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如下修改: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5-07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3月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2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年1月31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7号),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本公司于2013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5.4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54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019,567.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4,980,432.24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13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13)第006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24,980,432.24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0,646,315.85 元,结余184,334,116.39元(不含利息净收入4,409,283.21元)。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在募集资金专户购买“七天通知存款”29,529,904.00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9,213,495.60元。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本期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2,356,571.58元,累计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4,409,283.21,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存款利息608,900.72元。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发生手续费支出9,270.22元。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根据公司2014年7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为1.5亿元。

      5.公司于2013年8月6日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中也未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预算及募集资金投入预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共投入资金340,646,315.85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5-08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

      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长城电工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秦安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陇南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长城电工天水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四户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未来一年期间,公司拟对上述三户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的三户全子公司,长城电工天水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四户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84亿元信贷业务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一、担保额度及内容

      (一)对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二)对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三)、对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四)、对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7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五)、对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7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六)、对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七)、对兰州长城电工电力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拟提供担保总额88,400万元。

      二、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三、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4,1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5,461.65万元的23.78%。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88,400万元,为公司2015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5,461.65万元的47.66%。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市麦积区下曲湾(高新技术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毛建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浓缩果蔬汁、香精、饮料的贸易;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的收购、初加工、销售(含出口)。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3449.27万元,总负债56555.45万元,净资产6893.8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83.40万元,实现净利润0.69万元。

      (2)被担保人:天水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市麦积区下曲湾(高新技术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毛建光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浓缩果汁及果汁饮料的生产、储藏、销售(含出口)、进料加工,苗木栽培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天水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总资产31506.30万元,总负债26870.99万元,净资产4635.3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8.31万元,实现净利润-24.11万元

      (3)被担保人:秦安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秦安县安伏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毛建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浓缩果汁及果汁饮料的生产、储藏、销售(含出口)、进料加工,苗木栽培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秦安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3964.76万元,总负债17970.14万元,净资产5994.6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54.72万元,实现净利润106.96万元。

      (4)被担保人:陇南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陇南市永兴乡友好村

      法定代表人:毛建光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浓缩果汁及果汁饮料的生产、储藏、销售(含出口)、进料加工,苗木栽培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陇南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总资产12676.32万元,总负债9969.51万元,净资产2706.8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19.54万元,实现净利润-88.17万元。

      (二)被担保人: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6号

      法定代表人:陈康龙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中低压输配电气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服务及进出口业务。电气工程咨询、电气工程总包业务、电器技术输出。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5879万元,总负债103175万元,净资产5270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184万元,实现净利润3058万元。

      (三)被担保人: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35号

      法定代表人:何建文

      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元件和成套装置的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和本企业生产的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的出口(不含国家特许商品)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8979.14万元,总负债32930.49万元,净资产36048.65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800.79万元,实现净利润3716.33万元。

      (四)被担保人: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廿铺工业园22号

      法定代表人:王有云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气传动及自动化系统与装置、特种电源、太阳能光伏逆变装置、中低压变频器、高低压成套装置系统的设计、制造,机电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6657万元,总负债20811万元,净资产1584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23万元,净利润1245万元。

      (五)被担保人: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志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原材料物资、电器设备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剧毒危险品)的采购、销售、仓储,煤炭零售(凭有效资格证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623.07万元,总负债1454.34万元,净资产5168.7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65.85万元,实现净利润83.66万元。

      (六)被担保人: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南郭路11号

      法定代表人:李彥红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低压配电设备、起重机电气控制及制动装置、母线槽系列、高低压电器元件的开发、制造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6420.56万元,总负债17104.05万元,净资产9316.5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06.2万元,实现净利润449.75万元 。

      (七)被担保人:兰州长城电工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

      法定代表人:陈和平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电气、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发电、售电及相关技术服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兰州长城电工电力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495万元,总负债10249万元,净资产324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27万元,实现净利润10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5-09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2日

      至201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还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415321

      传 真:0931-8414606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周济海

      2、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