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2015-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结算单位:
根据《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15年清明节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5年4月3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全国股转系统退市B股、港股通除外,以下同)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15年4月3日,资金交收日为2015年4月7日。
二、2015年4月7日发生的证券交易和2015年4月4日—7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15年4月7日,资金交收日为2015年4月8日。
三、2015年4月1日、2日、3日发生的沪市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15年4月7日、8日、9日。2015年4月1日、2日、3日发生的深市B股及全国股转系统退市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15年4月8日、8日、9日。
四、清明节期间港股通业务清算交收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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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