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5-011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于2015年3月 25日披露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其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没有进行说明,现将相关内容补充后披露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将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贷款。
●本次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回顾:公司在2014年和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发生过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在2015年度融资总额内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贷款,由控股股东统借统还,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鉴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上述交易如实际发生则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000000005629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杨小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35,73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经营、信息。
截至2013年末,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为70,361,176,818.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527,297,837.82元,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8,208,161,494.86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贷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在2015年度融资总额范围内(详见临2015-003号公告),贷款利率参照同期市场融资利率水平,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方便快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部独立董事签署了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在2014年,本公司在年度融资总额内可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贷款。2014年度实际没有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