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5-15-02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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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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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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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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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全球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代表的便携式智能移动设备发展趋缓,但全球半导体产业持续向好以及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内需市场增长,电子元器件订单增加,同行厂商业绩出现好转。
2014年是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力促转型的关键年份,公司明确了“科技引领、资本助力、创新驱动、管理支撑”的发展思路,践行董事会确定的“诚信、专注、创新、卓越”的企业全新经营理念,全面启动通过双轮驱动加速企业扩张的各项工作,资本运作取得突破,主力产品规模扩张和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同时公司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管理流程、精简机构设置、完善激励机制,全面夯实公司管理基础,公司主营产品销售和利润均呈现上升态势。报告期,公司电子元器件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23.01%、19.41%;实现销售收入为22.48亿元,同比增长0.77%;实现利润总额为1.16亿元,同比增长6.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14.59万元,同比增长7.17%。
(1)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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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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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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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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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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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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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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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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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金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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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理财产品净流量以及收回肇庆高新区土地补偿款同比增加而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2、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6)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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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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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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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①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2015年,全球经济经济运行的风险因素增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将2015 年的全球增长预测降为 3.8%。国内经济告别高速增长时期,进入中低速增长的经济“新常态”阶段。半导体产业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风向标,权威机构预测2015年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预示着电子信息产业态势仍然向好。虽然传统电子信息产业增长乏力,新兴领域热点应用不断带动电子信息产业结构升级,电子元器件作为电子信息制造业基础性产品,未来仍有望持续保持较高的成长性。
②公司所处行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近年来,全球同行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看好市场前景,持续扩大产业规模,在规模扩充及技术提升的同时,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导致业内部分企业压减产线规模退出竞争。根据目前的竞争格局判断,未来几年行业内仍将保持不断洗牌的格局,强者恒强,弱者则面临被淘汰及并购的可能。
③未来发展策略
公司致力成为全球一流的电子信息基础产品整合配套供应商的发展目标不变,将围绕“市场、科技、管理”为核心,坚定信心,持续加大对主营小型及片式化、应用于移动通信、物联网、新能源汽车及各种新兴产业的元器件的研发及产能的投入,加大对半导体器件、厚膜集成电路、汽车电子、通信、电源、网络、传感模块产品的投入力度,扩大规模竞争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平台优势,积极探索资本购并及整合,扩张主业规模,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公司产业链,确保公司在3-5年内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
④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一是全球电子元器件行业仍处于局部供大于求、价格下降的竞争格局,公司要在目前形势下加快发展,赶超对手,将面对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及风险。
二是公司面对的国际竞争对手在技术及规模上均具有强大的实力,在价格及技术的持续竞争中,公司仍处于劣势,公司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持续加大在技术及产能上的投入力度,同时也将面对相应的大规模投入风险。
⑤公司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2015年,根据公司目前的竞争力状况、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以及对市场及行业竞争形势的分析,公司2015年经营状况仍将保持平稳增长,产品产销量将增加,营业收入预计为28亿元。为此,公司2015年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理念践行,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再上新台阶。2015年,公司将大力践行“诚信、专注、创新、卓越”的核心经营理念,将理念落到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及每个员工中。
二是抓十大工程,确保打好2015年经营发展攻坚战。公司将以2015年十大重点工程为核心,包括半导体及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开拓、产品重大质量问题以及亏损企业减亏改制、资本运作、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及新厂房建设等十大重点工程,由经营班子成员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切实打好新一年经营发展工作攻坚战。
三是抓双轮驱动,确保快速提升主业规模。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现有的规模、产业集聚优势,产业、产品协同优势,人才、技术、管理和文化优势,发挥好上市公司产业发展、创新、融资、并购的平台作用,走稳走好内涵式和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的路子。一是推进内涵式发展,全力抓好主营核心产品的规模扩张。按照“三大元件产品做强做大、电子材料及设备做专做精、其他产品做实做优”的产业发展方向,全力抓好主营核心产品规模的扩张,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募集的12亿元资金,加快公司重大项目投入,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同时加快完成包括肇庆高新区的产业基地建设、LTCC实验线等项目的投入,加速公司主业产能的扩充,实现公司产品结构、产能结构、市场结构等的优化调整,确保公司业绩稳步提升。二是推进外延式扩张,实施完成1-2家关联企业并购。在去年充分考察和完成尽调的基础上,确定目标企业,加快并购实施程序。通过1-2家关联产业的并购,快速壮大公司经济总量,并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和拓宽关联市场。
四是抓技术创新,确保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研究院独立化运作模式,优化技术创新机制,在现有技术研发体系上适度拓宽延伸研发合作渠道,大力深化产学研合作。小型化方面,开展0201高精密薄膜电阻器、倒装电容等产品的研发;模块化产品方面,完成LTCC试验线、QFN封装线的建设;高可靠性研究方面,拟筹建可靠性实验室,重点解决针对困扰公司多年的MLCC断裂、失效率高等问题。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上述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行;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议案》,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并对以下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及调整了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按成本法核算,不再列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14年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8,184,019.21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98,184,019.21元;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数98,184,019.21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98,184,019.21元。
将未在当期损益项目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由“资本公积”调至“其他综合收益”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14年9月30日“其他综合收益”226,562,502.42元,调减“资本公积”226,562,502.42元;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226,562,502.42元,调减 “资本公积”年初数226,562,502.42元。
利润表中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①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②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其他新会计准则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报告期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肇庆新谷微电子有限公司,肇庆新谷微电子有限公司注销,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工商注销,税务等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2014年10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风华大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自广东风华大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泽中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