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5-00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现在基本建设阶段,照明设备合同、供电设备合同不能及时履行将对工程的按期投产造成影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本次18,950,000.00元。
●本次交易系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所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按期投产,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南疆矿石物流有限公司与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照明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和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供配电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合同总价分别为9,444,246.00元人民币和9,505,754.00元人民币。
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天津港南疆矿石物流有限公司与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照明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和供配电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导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虽达到300万元以上,但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属公司总裁审批权限,无须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 关联方关系: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港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天津市天津港电力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张明江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系统运行维护;电力设备调试、维修;电力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照明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供配电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四、交易价格及确定方式
本次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照明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总价为9,444,246.00元人民币,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供配电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总价为9,505,754.00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方式
本次交易交货方式为工程现场交货,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完成支付,按制造进度分期付款。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建设可满足南疆港区矿石业务持续发展、子公司多元化经营的需要,弥补南疆港区矿石堆存场地的缺口, 提高南疆港区矿石堆存场地的堆存能力,有利于天津港区铁矿石的发展,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照明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和供配电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是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的配套设备,将对工程的按期投产造成积极影响。
七、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总体工程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7%,财务内部净现值14,466.9万元,投资回收期10.2年,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八、交易风险分析
天津港南疆港区中部矿石堆场工程现在基本建设阶段,照明设备合同、供电设备合同不能及时履行将对工程的按期投产造成影响。
九、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本次18,950,000.00元。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