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SZ002672 、HK00895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5-24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新常态下的环保产业迎来持续政策利好,包括新环保法颁布,环境第三方治理专业化模式落地,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以及环境保护税的有序推进等。 但与此同时,也面临市场竞争格局加剧、金属价格持续下行、国家污染排放标准不断提升、成本加大等挑战因素。面对机遇挑战并存的整体环境,本集团积极推进战略调整升级,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深化区域布局,调整产品结构,着力构建综合环保服务大平台, 各项业务协同发展,实现稳健增长。2014年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04,751.15万元,较2013年同期增长29.35%;实现利润总额32,151.29万元,较2013年同期增长18.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161.07万元,较2013年增长20.80%,本集团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98,547.06万元,较期初增长了52.5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44,233.82万元,较期初增长了8.95%;每股净资产为7.15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本集团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BOT项目资产使用状况,提供更加客观、真实的BOT项目资产的财务会计信息,客观公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评估了BOT项目资产的构成、各类资产现状及使用年限,并参考公司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拟变更BOT项目资产成本的摊销年限及摊销方法。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批准,从2014年11月开始,将BOT项目下形成的资产,由原不分资产类别,一律按直线法即按特许经营年限平均摊销其成本,变更为将BOT类资产按各资产属性进行分类,实物视同固定资产管理,按资产类别及其物理属性,同时参照公司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别界定每类资产的使用年限,按资产使用年限与特许权年限孰短原则确定其摊销年限,分别按直线法及填埋量法摊销其成本,其中房屋建筑物、简易房及临时棚、围墙、道路、机器设备、车辆及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用品、其它类等按直线法摊销其成本,填埋场及相关土建工程等与填埋场库容直接成本相关的资产按工作量法(即填埋量法)摊销其成本。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如下:调减无形资产和调增主营业务成本1,633,111.56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主体: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2014年3月,本公司签订有关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以现金51,200,000元收购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盐城固废60%股权。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完成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公司从6月份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
2014年4月,本公司投资人民币1,000,000元注册成立本公司拥有100%权益的附属公司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东江恺达运输已于2014 年5月28 日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9455973,法人代表:李永鹏,公司自本年6月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5月,本公司拥有100%权益的附属公司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有关股权收购协议,以现金约30,557,422元收购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间接拥有合肥新冠能源100%股权。合肥新冠已于2014年5月底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从6月份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5月,本公司拥有100%权益的附属公司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有关股权收购协议,以现金40,478,850元收购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间接拥有南昌新冠能源100%股权。南昌新冠已于2014年6月10日完成了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公司从6月份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5)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主体: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本公司签订有关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以现金375,000,000元收购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厦门绿洲环保60%股权。厦门绿洲已于2014年7月底完成了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公司从8月份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主体: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8月,本公司签订有关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以现金53,174,000元收购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沃森环保82.82%股权,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0日完成了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公司从10月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主体: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本公司投资人民币10,000,000元注册成立本公司拥有100%权益的附属公司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江西东江相关公司注册手续已于11月完成,公司从11月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8)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主体:绍兴东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本公司投资人民币520,000元注册成立本公司拥有52%权益的附属公司绍兴东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绍兴东江相关公司注册成立手续已于2014年10月29日完成,公司从11月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9)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主体: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本公司签订有关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以现金17,693,900元收购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江西康泰环保51%股权。公司已于2014年9月实际控制江西康泰,从9月份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0)本期新纳入合并主体:江门东江绿绿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4年9月,本公司拥有100%权益的附属公司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6,000,000元注册成立本公司拥有60%权益的附属公司江门东江绿绿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相关注册手续已于2014年8月22日完成,公司从9月份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维仰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