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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5-014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515.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3%,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51%、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6.65%,主要原因为:1、2014年第四季度由于部分客户推迟付款原因,部分项目因此暂时推迟发货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2、2014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减少;3、为了提高竞争力,实现大宗采购能直接在优势钢厂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提前支付了部分钢贸供应商应付款,由于承兑贴现利率的差异,公司四季度在银行的承兑贴现增加,导致短期财务费用增加。4、应收款增加导致的坏帐计提增加。

      2014年新签合同总共约为53.37亿元,其中工程订单约为30.8亿元,材料订单约为22.57亿元,其中为防范风险要求客户提供原料的来料加工业务10.4万吨,工程业务的比率较去年有比较明显的减少,这与公司业务上追求稳健经营,加工业务增多以及对工程项目的财务风险把控较以前严格有关。

      2014年,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及2014年度经营计划,以销售为龙头,以项目管理为核心,打造精品钢构制造中心。报告期公司管理层着重围绕“钢结构产业整固及钢结构产品的转型升级”积极尝试管理革新:1、稳健经营,追求多承接风险可控的来料加工及钢构制造业订单,2014年下半年开始重点夯实钢结构制造的精细化管理基础;改进采购环节的内部市场化竞争机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及毛利率。2、推进项目管理风险责任经营,责、权、利紧密挂钩,以激发业务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工程项目的风险管控责任;3、致力于集成建筑产品的研发,期待集成建筑能成为公司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公司集成建筑产品巳基本成熟,为首批安徽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4、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公司位于阜阳北路西侧的生产基地的213亩工业用地的收储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中,如完成收储,预计可以给公司带来2-2.5亿元的现金流。

      经过管理层不懈的努力,有效地扼止了应收款的快速上升态势,下半年应收款略有下降,现金流有比较明显的改观。

      (二)、2014年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凭公司强大的加工能力及项目管控能力,承建或实施了一大批省会城市地标性建筑:如乌鲁木齐中瑞国际中心、重庆国际金融中心,兰州红楼广场、昆明经典双城等;承建了武汉万达秀场、醴陵陶瓷博物馆等高难度的空间结构场馆;承建了阿布扎比国际机场等精品钢结构项目,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实力!

      2、快速推进公司绿色智能集成建筑的研发及推广,报告期内完成了公司职工宿舍钢结构样板楼、桐城新农村别墅等一批钢结构住宅项目,为公司钢结构住宅的推广和应用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也为2015年的推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报告期内,公司“鸿路及图”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认知度,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影响力。(详见公告编号:2014-022)

      4、报告期内,公司被批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企业”,对试点企业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业务承揽范围限钢结构主体工程,试点有效期3年。该资质的取得,拓宽了公司以钢结构为主体工程的市场准入和承揽范围,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发展绿色智能集成建筑”的公司战略,对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和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详见公告编号:2014-034),本报告期内利用总包资质,成功承接了修正药业集团亳州中药提取基地、祥源颖淮生态文化旅游区皖北文化展示中心的总承包工程业务,为总包业务管理积累了经验。

      5、报告期内,公司与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湖北武船鸿路重工有限公司,此次合作做到了强强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宽了公司高端钢结构的营销渠道。报告期内合资公司的厂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正在大规模地展开。

      6、2014年度,公司获得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企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中国钢结构金奖”、“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等一系列荣誉;获得各类知识产权授权49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2项,发明专利实审16项。充分肯定了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所做的工作,提高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也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1、行业发展趋势

      (1)大型轻钢结构项目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2014年我国经济遭受严峻的考验,经济形势整体下滑,固定资产投资明显减少,但是大型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投资一直得到国家和银行的支持,它们的投资一直没有停止过,因此大型钢结构项目具有较大发展空间。针对大型轻钢结构项目,小型钢结构厂无竞争实力,公司对大型钢结构项目上更有竞争优势。公司2014年建筑轻钢结构业务比重同比没有下降。

      (2)钢结构住宅必将在民用建筑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住宅钢结构上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有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钢结构住宅占住宅总数的40%左右,而我国还没有达到5%;为了节能减排,节约资源,减少人力成本,今年国家明确提出了要实行“绿色行动计划”,提出要“建筑工业化”,钢结构以其高强度、重量轻、抗震性能好等优点,必将成为高层住宅的首选材料,更是众多公共建筑,办公用建筑的首选。随着钢结构建筑的成本与混凝土建筑成本的接近,钢结构的各项优势在住宅建设领域将会更加明显的体现。

      (3)建筑业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钢结构是绿色建筑的代表

      发展绿色建筑已经明确写入国家的“十二五”规划之中,强调建筑业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着力用先进建造材料、信息技术优化结构和服务模式,预示着绿色建筑发展新阶段的到来。在建筑工程领域推广钢结构是建筑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是传统土木建筑业的转型与升级。由此可见,推广钢结构建筑项目是推进我国住宅产业结构升级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等一系列重要方针的具体体现。

      (4)商业地产的发展推动了钢结构的应用

      在国家“限贷、限购、限价”的强有力管制下,房地产调控成效显著,房产地市场成交量大幅萎缩,但这一调控政策是针对与民生相关的民用住宅,对商业地产并无明显影响,这反而使的一些原本流入民用建筑的资金转移到商业项目中去。因钢结构具有强度高、自重轻、抗震性能好、施工速度快、地基费用省、占地面积小、外形美观等一系列优点,商业地产中的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建筑通常都会采购钢结构。

      (5)设备钢结构领域得到不断的延展

      智能立体停车设备是设备钢结构的一种,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人口、城市车辆逐年增多,随着汽车工业和建筑业这两大支柱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区停车问题亟待解决。交通拥挤和停车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机械式智能立体停车设备以其平均单车占地面积小的独特特性被关注和认可,成为解决停车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在此形势下,鸿路集团依托强大的技术实力和雄厚的资金优势,凭借在钢结构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进入智能停车设备市场,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设备钢结构的制造能力。本报告期智能立体停车设备业务有比较大的增长,预计2015年会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  

      2、市场竞争格局

      在建筑钢结构低端应用领域中,钢结构生产加工企业厂家众多,约占总数的80%以上,该等企业广泛分布于一、二、三线城市及县级城市,尤其是三线城市及县级城市居多,在竞争激励下,大多以价格竞争、地缘关系为主,因些这些钢结构加工企业毛利率低。2013年度因为经济下滑,钢结构企业的集中度得到一定的提高。

      在设备钢结构、建筑重钢结构、桥梁钢结构、空间钢结构等中、高端应用领域,由于技术门槛高、加工难度大、产品质量及精度要求高,生产能力和资质要求的企业相对较少,市场竞争相对缓和,市场竞取决于企业技术与资金实力、规模、产品质量与品牌,产品毛利率较高。同时设备钢结构的领域也在不断延展,钢结构发展空间得到有效增大。

      公司是国内钢结构品种最齐全的制造企业,在设备钢结构、建筑重钢结构、桥梁钢结构、空间钢结构等具有较强制造能力,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详见本报告的核心竞争力分析)。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自公司上市以来,经过不断的积累,公司的综合实力与品牌效应得到了增强,公司致力于管理上的变革创新,致力于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质量和成本控制上的竞争力,推进卓越工程,倡导一流主义,优化研发、制造、营销、施工、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并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经营质量,不断打造钢结构及绿色建筑的强势品牌。公司的竞争优势也得到了不断加强,具体如下:

      1、品牌优势

      公司自2011年1月18日成功在深交所上市,上市后,公司在品牌知名度、管理水平上均有很大程度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鸿路及图”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企业”等一系列荣誉。

      公司坚持“诚信、合法”的经营理念为公司蠃得了市场信誉。公司凭借产品质量、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营销管理模式与一些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陆续承揽了一系列大型钢结构业务,并积累了丰富的工程项目承接经验,树立鸿路品牌,并不断扩大了品牌的影响力。公司承建的大型工程项目有徐圩新区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连云港连云新城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武汉市某钢结构桥梁工程项目;高层钢结构绿色建筑项目有新疆中瑞国际大厦钢结构项目、昆明螺蛳湾项目2#楼、3#楼裙项目、合肥市绿地中心北地块D座办公楼、连云新城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钢结构等。

      2、产品类型多元化

      拥有国内钢结构行业最全的住宅产业化及配套系统产品线,涵盖主体结构、墙面板、楼面板、屋面板、轻质隔墙板、节能门窗等6大系列30余种产品。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万m2聚氨酯复合板技术改造项目”,该产品具有优良的防火性能和卓越的保温性能,是相关单位大力倡导使用的产品;该产品对鸿路的围护系统进行了产品升级,为钢结构的营销提供了系统的技术支撑。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管型钢结构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丰富了钢结构产品结构,确保了管形钢结构的质量,显著增强了公司在空间钢结构及高层钢结构领域的竞争力。

      “立体停车库项目”在本报告期内有比较大的发展,公司计划扩大产能。

      3、公司管理、技术方面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被批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企业”,对试点企业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业务承揽范围限钢结构主体工程,试点有效期3年。 该资质的取得,拓宽了公司以钢结构为主体工程的市场准入和承揽范围,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发展绿色智能集成建筑”的公司战略,对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和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同时资质的取得,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降低公司产品的税务成本,增强竞争力。

      公司拥有科学的生产管理:公司对钢结构加工有一套完整科学的管理办法,做到成本低、质量好、效率高。公司拥有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公司有一批具先进工程管理经验的项目管理团队。

      4、公司拥有信息化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包括项目管理平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软件制作权16项。公司在采购,成本、生产、预决算、工程进度、物流运输方面都实行了信息化管理。本报告期内组建和完善了电子采购平台及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引进了建筑信息化管理系统(BIM系统),工程管理更高效、更直观、功能更强大。

      5、成本优势

      (1)采购成本优势:公司安徽合肥及湖北团风两大生产基地生产厂房总面积都在50万平方米以上,生产集中度高,同时两大基地同马钢、武钢、南钢、济钢、宝钢等大型钢厂的运输距离都比较近,所以从采购集中度及运输成本上都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2)生产成本优势:公司在上市前就是制造为主的企业,所以在生产的人员成本控制、辅材及损耗的控制、加快物资周转率等都有比较成熟有效的经验。

      (3)人力资源成本优势:公司两大生产基地所在地区地处中西部核心,经济相对落后,也是传统的工业基地,技术人员资源丰富,所以人力成本比沿海地区明显要低。

      (4)物流成本优势:钢结构产品的运输半径为700公里左右。公司有安徽、江西、湖北三大生产基,地处中国的中西部,所以运输范围可以达到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可以全部覆盖国家要重点发展的中西部地区及京津唐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核心技术人员辞职、产品质量问题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期湖北鸿路钢构有限公司和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北翔宇精品钢检测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42112100002098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湖北鸿路钢构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各占出资比例的5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