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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5-1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5年3月11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在上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2人),董事毛国权因公事无法出席委托董事王运丹行使表决权,董事金明达因公事无法出席委托董事皋玉凤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运丹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十、十一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王运丹、王怀明、孙基、张鸿德、赵风云、毛国权、徐立红回避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在肯定公司2014年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希望公司主动适应新常态,坚定不移地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着力强化精益管理,着力强化改革创新,着力强化依法治企,着力强化从严治党,坚持“抓发展,增盈利,促和谐”,奋力开创效益、规模持续增长,管理、作风持续改进的新局面。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加强、深化与社会公众和股东的沟通,以持续增长的业绩水平、不断优化的资产结构和日益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26亿元,同比增长16.32%,基本每股收益0.62元,同比上升0.09元。

      公司2015年主要预算目标:力争超额完成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亿元,发电量343.8亿千瓦时,营业总收入161.08亿元;母公司融资需求为93.10亿元,其中新增融资需求21.29亿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发展项目所需资金量较大,建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按 2014年底总股本2,139,739,2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预计分配534,934,814.25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因“上大压小”机组关停、资产使用年限到期或已无使用价值等原因,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为21,017,365.76元。

      上述资产报废损失在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中列支。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燃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的短期需求,公司拟继续向长兴燃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期限一年,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拟继续向新能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一年,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贷款方案及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解决长兴燃机项目贷款事宜,董事会同意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以电费收费权质押与不超过21亿元资产抵押的混合方式,向交通银行杭州东新支行申请14.8亿元的贷款,并同意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D3发电有限公司贷款方案及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D3发电有限公司以不超过2.185亿欧元资产抵押与部分电费收费权质押的混合方式,向马耳他瓦莱塔银行申请不超过5,150万欧元的贷款,并同意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费用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14年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安排,拟定2015年公司董事会预算费用为678万元。主要用于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等会议的筹备、材料制作及召开;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场调研;特别奖励;独立董事津贴等。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董事柳光池、王振京和吴金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三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需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柳光池担任的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王怀明担任,由王振京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张鸿德担任,由吴金华担任的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毛国权担任。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第十、十一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本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中山南路268号34楼公司证券部;公告刊载于2015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件精神,我们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对所属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电力行业建设发展的特殊性,以及作为所属公司股东履行相应项目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所致,属于公司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也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为所属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为26.34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在公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亦未发现公司有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行为。2015年,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27.284亿元的融资担保,是根据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股东履行应尽之义务。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和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是为提高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总体财务费用。上述委托贷款交易价格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利率水平合理,委托贷款对象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 2014年底总股本2,139,739,2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预计分配534,934,814.25元。该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夏大慰、邵世伟、于新阳、皋玉凤、金明达和徐菲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5-1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5年3月11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在上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监事赵亚洲、李政国因公事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监事冯俊杰行使表决权,监事顾皑因公事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监事何志亮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冯俊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26亿元,同比增长16.32%,基本每股收益0.62元,同比上升0.09元。

      公司2015年主要预算目标:力争超额完成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亿元,发电量343.8亿千瓦时,营业总收入161.08亿元;母公司融资需求为93.10亿元,其中新增融资需求21.29亿元。

      (三)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发展项目所需资金量较大,建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按 2014年底总股本2,139,739,2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预计分配534,934,814.25元。

      (五)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中山南路268号34楼公司证券部;公告刊载于2015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5-1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15年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金融业务、燃料销售以及航运业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

      3、以上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经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

      2、经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

      3、经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孙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其2号机组烟气洁净排放改造脱硫吸收塔增容项目,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15年将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燃料销售以及航运业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中电投集团办理票据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5年,为确保资金供应安全,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继续向中电投集团申请办理票据业务。根据资金支付实际需要,公司预计向中电投集团申请开具票据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元。

      (2)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主要通过中电投财务公司的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

      2015年,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预计在中电投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3)与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及海外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多元化,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根据实际需要,2015年公司预计向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不超过50亿元。

      融和租赁系中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电投融和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控股”)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融和控股持股65%,香港公司持股35%。

      2、关于燃料销售的关联交易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长兴岛二厂”)拟继续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采购所需煤炭。

      2015年,预计燃料公司向长兴岛二厂全年煤炭销售量14万吨,销售金额不超过1亿元。

      3、关于航运业务的关联交易

      (1)根据经营需要,2014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料公司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预计运费不超过1.1亿元,因承运数量增加,实际运费为1.14亿元。2015年燃料公司拟继续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预计承运约200万吨,运费预计不超过9000万元。

      友好航运为公司和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公司副总经理邢连中先生担任友好航运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2)为拓展航运业务、增加航运收入,燃料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翔安航运有限公司拟承运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发电公司”)所需煤炭,2015年预计承运约80万吨,运费预计不超过4000万元。

      常熟发电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电投集团正式组建于2002年12月29日,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7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3]172号文件)要求,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大型企业,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经营范围:中电投集团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电能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代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培训;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中电投财务公司设立于2004年,由中电投集团及其主要成员单位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中电投集团持有其79.8%的股权。

      目前,中电投财务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主要从事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及清算方案设计、为成员单位提供债券承销、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等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3、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和租赁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系融和控股与香港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融和控股持股65%,香港公司持股35%。

      注册资本:16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赵长利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融和控股之控股子公司。

      4、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

      长兴岛二厂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7904万元,为中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长兴岛二厂运营两台12兆瓦燃煤发电机组,主要担负长兴、横沙两岛的发供电及供热任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5、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常熟发电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是国家特大型火力发电企业,运行4台300兆瓦机组,现由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50%)、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5%)、苏州信托有限公司(25%)三方合资经营。注册资本11.05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孙公司。

      6、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友好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经营范围:从事国内沿海和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友好公司5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邢连中先生担任友好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通过向中电投集团提出申请,委托中电投集团代为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以此作为对外支付工具。中电投集团按正常商业条款代为公司开具票据,中电投集团不向公司收取费用。票据承兑期限届满时,公司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中电投集团,由中电投集团承兑付款。

      2015年公司拟继续向中电投集团申请办理票据业务。根据资金支付实际需要,公司预计向中电投集团申请开具票据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元。

      2、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中电投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15年在中电投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3、与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5年,公司拟与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根据实际需要,公司预计向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不超过50亿元。双方参照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燃料销售的关联交易

      2015年,全资子公司燃料公司预计向长兴岛二厂全年煤炭销售量14万吨,销售金额不超过1亿元。煤炭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于航运业务的关联交易

      1、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料公司继续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预计承运约200万吨,运费预计不超过9000万元。航运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料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翔安航运有限公司拟承运常熟发电公司所需煤炭,预计承运约80万吨,运费预计不超过4000万元。航运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5年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燃料销售、航运业务等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优势。

      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下转3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