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6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3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审核意见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行业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贸易业、房地产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28亿元,其中贸易业收入占93.75%;房地产开发收入占2.04%。现有关行业经营情况需公司予以详细披露。
(一)贸易业
1、经营计划。公司仅披露2015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新年度收入、费用、成本计划,新年度的经营目标,以及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回复:公司201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计划1.8亿元,其中,贸易业收入计划1.48亿元、成本预计1.2亿元、费用预计2400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400万元;此外,公司部分物业出租收入及广州德裕房产和车位销售收入合计约3200万元。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同达贸易将通过积极开拓客户渠道、设置市场人员进行终端和活动管理、加强对业务人员培训、改进绩效激励管理、提高团队战斗力等方式保证同达贸易新一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公司将继续做好现有物业的租赁管理,做好广州德裕尾盘和车位的销售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达创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贸易”)2014年实现收入1.2亿元,请公司按产品类别说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同达贸易的经营模式。
回复:上海同达创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贸易”)是一家贸易型企业,公司主要代理产品包括椰树牌椰汁、银鹭系列产品、美味鲜调味系列产品等。同达贸易经营模式为作为上述产品厂商在上海的总代理或主要代理商在上海商超等渠道进行销售,获取销售利润及根据厂商年度销售计划完成情况获取厂家的返利。
同达贸易自1992年创立以来一直主要代理海南椰树集团的椰树牌椰汁产品在上海商超的销售,随着业务的扩大和业绩的提升公司先后于2006年引进了厦门银鹭集团的银鹭系列产品;2009年引进了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调味系列产品。同达贸易通过运作商超代理产品积累了丰富的快速消费品营销经验,在上海具有渠道广、客户多、运作成熟、配送体系完善等诸多优势,多年来和上海各商超和卖场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涵盖家得利、家乐福、易初莲花、乐购、农工商、联华、欧尚、文峰购物中心等大型中外商超和卖场以及小型商超如伍缘、迪亚、良友等,终端总数约有三千多家。
同达贸易2014年度按产品类别销售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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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公司2014年向黄山五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五福”)销售商品832万,2013年仅为15万,请你公司说明对黄山五福销售大幅增加的原因,并说明黄山五福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应收黄山五福“其他应收款”2188万,请说明相关交易事项。
回复:公司对黄山五福销售大幅增加系增加建材贸易业务所致。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黄山五福“其他应收款”2188万元,系同达贸易2014年度与黄山五福开展建材贸易业务产生。根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此项债权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按照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109万元。
黄山五福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应披露的关联方,故公司在年度报告的关联方交易中进行了披露。
(二)房地产业
公司目前除子公司广州市德裕发展有限公司外无任何新增房地产业务,也无房地产储备;请公司说明“开发产品”的项目名称、竣工时间、账面价值。
回复:公司目前除子公司广州市德裕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德裕”)外无任何新增房地产业务,也无房地产储备。广州德裕开发的项目为“信达﹒阳光海岸”项目和“逸品台”项目,其中,“逸品台”项目由原股东郭伟以自负盈亏的方式承包经营开发。截至2014年末,广州德裕“存货-开发产品”账面价值8,147万元,其中,“信达﹒阳光海岸”7,604万元,“逸品台”项目543万元。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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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情况
1. 关于公司2014年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司2013年年报显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2008万,主要为公司认购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春38号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6301万,因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494万元,公司应收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94万元。请公司说明认购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春38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公司认购情况,上述资产大幅增值的原因,后续应收账款预期回款时间,相关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公司2013年年报显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为2008万元,主要为公司认购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春-38号资产管理计划。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董事会对董事长专题会的授权,经公司2013年10月18日召开的董事长专题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出资2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5%)认购财通基金-富春38号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一年后在存续期内择机清算资产管理计划收回投资。公司根据上述授权于2014年12月29日清算了该资产管理计划。公司认购财通基金-富春38号资产管理计划事项已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财通基金-富春38号资产管理计划系财通基金参与电广传媒定向增发而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增值的原因系电广传媒股票价格上涨所致。公司应收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3494万元已于2015年1月7日收回。
2014年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6301万元,系公司根据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董事长专题会决议出资1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6%)认购的购财通基金-富春46号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购财通基金-富春46号资产管理计划系财通基金参与中国重工定向增发而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大幅增值的原因系中国重工股票价格上涨所致。公司认购财通基金-富春46号资产管理计划事项已在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2. 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证金。公司2015年“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090万,增加1524.57%,公司披露变动原因为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证金;目前,你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还未经证监会审核通过,请说明目前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证金情况及原因。
回复:公司2014年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90万元,其中,收回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证金3890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需报商务部前置审批,目前商务部正在审批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依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董事会确定了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且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为确保发行对象履约,公司按照惯例收取了股份认购保证金,公司在收到上述保证金后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