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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陈良照、李晓龙、李晓擎向董事会递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林仙明、卢岳嵩、林信福、林平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7、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3月27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万坤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监督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充分适应了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要求,整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进行审计,并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我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15]0536号《2014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确认我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93,933,718.39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93,933,718.3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93,661,310.04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366,131.0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295,179.04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8,276,734.42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为453,170,708.05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3,170,708.0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453,170,708.05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3,170,708.05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453,170,708.05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1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元(含税),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60,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0,000,000股;本次分配完成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38,276,734.42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本期现金分红的比例占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约47%,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比例。资本公积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在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上述预案需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5.3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00万元后,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泽国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33001667150059999999)人民币35,600万元,另扣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1,067.55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4,53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4]0033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含公司2014年1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后已置换金额11,991,332.06元。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157,546,100.00元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年产230万件铸旋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投入自筹资金148,252,300.00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自筹资金9,293,800.00元。2014 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157,546,100.00元,并于2014年2月27日和2014年2月28日分别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1,122,644.66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08,440,126.5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1,182,244.14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500,273.9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已经本公司2011年5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1年6月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修订完善。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2014年2月20日,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市泽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共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市泽国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30016675005999999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992510104777888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定期存款账户为:19925101047778889-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704112900277881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定期存款账户为120704111420001923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57690010601070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定期存款账户为57690010608000462。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2月23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拟新建研发大楼1栋,含新产品开发中心、材料和工艺研究开发中心、理化分析室、产品试验检测中心和新产品试制车间。未来研发中心投入使用后,其承担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在财务核算中主要以研发费形式列支,无法对应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无。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年产230万件铸旋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一期项目工程已于201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二期项目工程公司计划于2015年投资建设。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2015年度公司拟向部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进口押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具体如下:

      1、拟向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3、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4、拟向中国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5、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6、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上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申请上述授信额度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上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15:00至2015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7日。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8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8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7523。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5

      2、投票简称:跃岭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跃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8号

      3、会议联系电话:0576-86402693

      4、会议联系传真:0576-86428985

      5、联系人:卢岳嵩、伍海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书有效期限:签署日至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

      1、股东请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