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17.89万元/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中的“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合计97,742,121.03元(含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利息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的议案》。
六、监事会书面意见
终止“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中的“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合计97,742,121.03元(含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6,801,779.6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同意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保荐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截止至目前的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联重科《公司章程》的规定。中联重科本次拟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09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公司”)的控股权前,重机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模式已取得成功,对其产品的销售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满足重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授权重机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5亿元、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保兑仓业务。《关于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兑仓业务情况介绍
保兑仓,是指银行向生产企业(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载体的金融服务。具体操作方式是:银行向经销商(买方)收取一定比例(最低不少于30%)的承兑保证金,银行开出以经销商(买方)为付款人、生产企业(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生产企业(卖方)支付货款。经销商(买方)每次提货需先向银行交存货物对应金额的保证金,银行在经销商(买方)存入保证金的额度以内签发发货通知,生产企业(卖方)只能凭银行签发的发货通知确定的发货金额向经销商(买方)发货。经销商(买方)实现销售以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次签发发货通知,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余额达到或超过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承兑汇票到期时,如保证金余额低于承兑汇票金额,则由生产企业(卖方)补足承兑汇票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给银行。
二、拟开展业务情况概述
(一)额度及担保额度
重机公司拟与有关金融机构、经销商合作开展为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兑仓业务,保兑仓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重机公司为经销商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即,经销商缴付承兑保证金数额与保兑仓额度之差),担保期限依据合同约定。
(二)保兑仓协议主要内容
重机公司、经销商与合作银行签订《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融资方式
根据经销商申请及经销商提供重机公司、经销商双方的《购销合同》及业务贸易背景等资料,经合作银行审查通过,合作银行为经销商提供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购买重机公司货物的货款。
经销商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同时,须按最低不少于票面金额的30%的标准向合作银行交存初始保证金。
2、提货规则
经销商每次提取《购销合同》项下的货物时,需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提货申请书》。同时向经销商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存入相当于该次提货金额的保证金。合作银行核对经销商缴存的保证金数额后,向重机公司发出《提货通知书》。
重机公司收到合作银行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后,向合作银行发出《提货通知书收到确认函》,同时按照合作银行的通知金额向经销商发货。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在每张汇票到期日前10日内,如果合作银行对于经销商的授信融资额度超过其出具的《提货通知书》或发放给经销商的提货权凭证中载明的累计金额,即合作银行出具的《提货通知书》或发放给经销商的提货权凭证中载明的累计金额小于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时,合作银行有权向重机公司发出《退款通知书》。
重机公司收到《退款通知书》后,应按《退款通知书》的要求将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与《提货通知书》中载明的累计金额的差额退还给合作银行。
(三)对拟开展保兑仓业务经销商的要求
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重机公司对拟开展前述业务的经销商提出如下要求:
1、与重机公司合作业务1年(含)以上;
2、按时回款、无拖欠款和无故延期付款情况;
3、无逃税、漏税记录,银行信用记录正常;
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有一定的资产及措施为重机公司实际担保额提供反担保。
三、授权事项
1、授权重机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经销商合作开展上述保兑仓业务。
2、授权重机公司管理层代表重机公司签署上述保兑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是为了满足该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并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授权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4-010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ZOOMLION BRASIL COMéRCIO, IMPORTA??O E EXPORTA??O DE MáQUINAS DE CONCRETO LTDA、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等16个子/孙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 本次计划担保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85,679.6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9.24%,均为对控股公司的担保。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及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等16个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Zooml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H.K.) Co.Limited(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办理进出口贸易结算、融资及对外担保业务。
2、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Zoomlion capital (H.K.) Co.Limited(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Zoomlion Capital (Australia) Pty Ltd(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Zoomlion Capital (Italy) S.p.A.(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融资租赁保理、投资及其他公司相关业务。
3、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Zoomlion Singapore 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投资、筹融资及其他公司相关业务。
4、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ZOOMLION BRASIL COMéRCIO, IMPORTA??O E EXPORTA??O DE MáQUINAS DE CONCRETO LTDA、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进出口贸易结算、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及其他公司相关业务。
5、担保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业务及其他公司相关业务。
具体实施时,公司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H.K.) Co.Limited
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SUITE 406-409 4/F THREE PACIFIC PLACE
1 QUEEN’S RD EAST HK
(3)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4)注册资本:4,000,000美元
(5)业务性质: 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H.K. Holding Co., Ltd. 中联重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5,512.64 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
1,169,974.39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5,538.25
万人民币;2014 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90,801.50万人民币,净利润为55.93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20亿元等值人民币
2、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capital (H.K.) Co.Limited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SUITE 406-409 4/F, THREE PACIFIC PLACE
1 QUEEN’S RD EAST HK
(3)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4)注册资本:214900000美元
(5)业务性质: 融资租赁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H.K. Holding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0,809.57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27,672.33万美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3,137.24万美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4435.16万美元,净利润为3991.06万美元。
(8)担保金额:3亿元等值人民币
3、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Capital (Australia) Pty Ltd
(2)注册地址:10-12 Canterbury Road, Braeside VIC 3195.
(3)法定代表人:苏用专,张建国,王柯
(4)注册资本:1,000澳元
(5)业务性质:融资租赁、抵押贷款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H.K. Holding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30,857.50澳元,负债总额为8,423,161.74澳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92,304.24澳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477,565.89澳元,净利润为-618,997.26澳元。
(8)担保金额:0.3亿元等值人民币
4、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Capital (Italy) S.p.A.
(2)注册地址:Via Stati Uniti d'America 26 20030 Senago (Mi),Italy
(3)法定代表人:陈培亮,苏用专,Alessandro Iacono
(4)注册资本:1,000,000欧元
(5)业务性质:融资租赁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H.K. Holding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意大利)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079,740.56欧元,负债总额为46,308,073.38欧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771,667.18欧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1,634,047.64欧元,净利润为350,426.26欧元。
(8)担保金额:2.7亿元等值人民币
5、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Singapore 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 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8 Temasek Boulevard, #14-03A Suntec Tower Three, Singapore 038988
(3)法定代表人:申柯,刘庆林
(4)注册资本: 1,000,000美元
(5)业务性质: 投资、国际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76.03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186.33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89.70万人民币;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5,778.15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79.16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1亿元等值人民币
6、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
(1)名称: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
(2)注册地址:room22, Block C, rua estela, 515-b1.c, sala 201 e 202, vila mariana-sao paulo-sp-brasil
(3)法定代表人:ROGERIO KITA
(4)注册资本:7535947.11美元
(5)业务性质: 中联各产品线的组装、贸易、进出口;包括但不限于中联产品的组装、维护、维修服务提供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Luxembourg Inv Holding. S.A.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 zoomlion do brasil-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equipamentos para construcao civil ltda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259,538.88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575.65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2,255,963.23人民币;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557,065.08人民币。
(8)担保金额:0.5亿元等值人民币
7、ZOOMLION BRASIL COMéRCIO, IMPORTA??O E EXPORTA??O DE MáQUINAS DE CONCRETO LTDA
(1)名称:中联巴西商业、进出口混凝土机械公司
(2)注册地址:巴西圣保罗州,因达亚图巴市,美国公园工业区,维纳斯大街694号
(3)法定代表人:MARCERO DA SILVA
(4)注册资本: 7875000美元
(5)业务性质: 混凝土机械及其零配件的生产、销售、进出口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Zoomlion Luxembourg Inv Holding. S.A.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巴西商业、进出口混凝土机械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76.44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232.12万美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44.32万美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393.83万美元,净利润为-380.86万美元。
(8)担保金额:1亿元等值人民币
8、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
(1)名称: Zoomlion ElectroMech India Private Limited
中联益美科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M/s.ElectromechEngineers,G-316, Kasar Amboli IND., Zone,Tal. Mulshi,Dist Pune.,Pune - 411011,Maharashtra, INDIA
(3)法定代表人:申柯、黄群、Tushar V. Mehendale
(4)注册资本: 55,000,000卢比
(5)业务性质: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及相关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印方合资公司(中联重科印度有限公司和印度ElectroMech 公司合资公司,其中中联70%股份,EM30%股份)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益美科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0.98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634.75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46.23万人民币;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2334.74万人民币,净利润为-114.64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0.5亿元等值人民币
9、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
(1)名称: 中联重科俄罗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143441 Московская область, Красногорский район, п/о Путилково, 69 км МКАД, офисно-общественный комплекс ЗАО “Гринвуд”, строение 17
(3)法定代表人:李琦
(4)注册资本: 3,200万卢布
(5)业务性质: 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控股孙公司(卢森堡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共同投资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俄罗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24.64万人民币,负债总额 1.28万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23.36万人民币;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0万人民币,净利润为 -43.18万人民币。
(8)担保金额:1亿元等值人民币
10、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尹同跃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整
(5)业务性质: 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6,586.77万元,负债总额为336,088.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70,498.06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27,492.71万元,净利润为-20,754.54万元。
(8)担保金额:7亿元
11、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大工山路5号
(3)法定代表人:赵黔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整
(5)业务性质: 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机南陵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6,808.57万元,负债总额为63,821.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987.37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40,594.36万元,净利润为-3,878.22万元。
(8)担保金额:0.5亿元
12、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600号
(3)法定代表人:陶郝杰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 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501.53万元,负债总额为31,597.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903.82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29,101.02万元,净利润为172.59万元。
(8)担保金额:1亿元
13、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
(1)名称: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滕兆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谷物干燥机及其他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安徽谷王烘干机械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39.89万元,负债总额为10,059.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80.05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1,478.47万元,净利润为-697.23万元。
(8)担保金额:0.5亿元
14、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名称: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98号
(3)法定代表人:刘洪岩
(4)注册资本:人民币553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生产、销售农用机械、工程机械产品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9,815.73万元,负债总额为163,3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6,468.73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190,150万元,净利润为4,095.34万元。
(8)担保金额:5亿元
15、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
(3)法定代表人:刘洪岩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农业机械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机亳州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685.05万元,负债总额为8,27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414.74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8,020.14万元,净利润为514.32万元。
(8)担保金额:0.5亿元
16、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南纬一路2号
(3)法定代表人:胡学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叉车、物流设备的生产、销售、租赁、改装、维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096.48万元,负债总额为31,926.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7,170.12万元;2014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30,740.51万元,净利润为-372.03万元。
(8)担保金额:0.5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如果借款人未根据授信协议支付已使用,且已到期的任何款项或借款人未遵守授信协议项下的义务,保证人承诺一经催告,在银行发出书面通知或电传后,不论公司与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有任何争议,立即向银行支付担保人授信项下实际使用的本金、应计利息以及产生的律师费、费用、补偿、罚款和催收开支。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将《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1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投资信心,本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计划采用回购部分H股的形式,通过增厚每股收益,传达成长信心,维护本公司股价,切实提高本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关的一切事宜(以下简称“授权事项”),具体授权如下:
1、在下文第2及3段之规限下,批准董事会于有效期(定义见下文第3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部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之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利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及在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H股;
2、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有效期内不超过本公司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限额内回购,回购当日的回购价格不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105%。
3、回购本公司部分H股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回购期限;
(2)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3)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如需要);
(4)办理注销回购股份以及签署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授权有效期(“有效期”)将于下列日期中之较早日期届满:
(1)本公司下届周年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2)本公司股东于相关股东大会通过本特别决议案后十二个月期间届满当日;或
(3)本公司股东于相关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在授权当日。
4、授权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例,执行、进行、签署及采取其认为与上文第1及2段拟进行的H股股份回购有关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及步骤;及
(2) 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以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反映本公司的新资本架构,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关的事务。
相关议案须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如适用)后方可进行。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11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以及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利用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及相关结构化产品;
2、新股申购及相关结构化产品;
3、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四、投资期限: 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
六、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委托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为新股申购和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经办部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产品收益、风险等的综合评价等情况,对相关的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产品投资总体计划提交公司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报董事长审批,具体操作则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具体办理。
(二)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投资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投资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审计部为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投资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投资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四)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七、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12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以及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利用业务名义本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目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业务额度
业务名义本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三、业务品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四、业务期限
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五、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集团及成员企业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人员。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七、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5-013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主承销,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 天。
(3)发行利率
实际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的指导价格及市场情况来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二、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接3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