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5年3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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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主要风险揭示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者仅能获得较低收益水平。
3、利率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5、产品不成立风险: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产品不成立风险,即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如募集规模低于0.2亿元,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在产品起始日之前,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时,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此时,投资者应积极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并及时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通知到投资者的,可能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9、信用风险: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6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双边不触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4年第113期A款,该产品已于2014年8月20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14年7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10月24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14年9月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2015年3月2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4、2014年9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5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5、2014年9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利得盈2014年9月第10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19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6、2014年9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4年第196期H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3月24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7、2014年12月2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20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8、2014年12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利得盈2014年12月第17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3月20日到期,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9、2015年1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5年4月7日到期。
10、2015年2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5年5月11日到期。
截止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15,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计1,000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山东省夏津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位于夏津县北外环南侧、银山路西侧的工业用地,同时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隆食品夏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全权办理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3,566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了夏津县编号2015-0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近日与夏津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成交确认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得土地的具体情况
1、宗地编号:2015-01
2、所在位置:夏津县北外环南侧、银山路西侧
3、土地面积:186,667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50年
6、成交价格:人民币3,556万元
7、资金来源:公司超募集资金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标的宗地范围内,公司购买适于全资子公司发展需要的生产用地,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主业发展空间、加快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本次购买的土地资产将不会作为非主营业务的商业用途。
四、风险提示
根据《土地成交确认书》,公司需在以下时限内持《土地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在依法报批完工业项目立项、环评等有关手续后,与夏津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国家立项或环评,报批手续要在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在省立项或环评,报批手续要在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在市(区)立项或环评,报批手续要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批报手续或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公司放弃竞买资格,夏津县国土资源局有权将该宗地另行处置,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报批工业项目立项、环评等有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与夏津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土地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