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88 公司简称:兖州煤业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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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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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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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无优先股事项。
2.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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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2014年本集团实现业务收入639.227亿元,其中煤炭业务实现收入585.394亿元,占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的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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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业务分部经营情况
(1)煤炭业务
①煤炭产量
2014年本集团生产原煤7,260万吨,同比减少120万吨或1.6%;生产商品煤6,689万吨,同比减少11万吨或0.2%。煤炭产量减少主要是由于:在供大于需的行业环境下,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主动限产。
2014年本集团煤炭产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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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煤炭价格与销售
受国内外煤炭需求不振影响,本集团煤炭销售平均价格同比下降。
2014年本集团外运煤炭6,855万吨,同比增加290万吨或4.4%;销售煤炭1.231亿吨,同比增加1,908万吨或18.3%,主要是由于:外购煤销量同比增加。
2014年本集团实现煤炭业务销售收入585.394亿元,同比增加40.945亿元或7.5%。
2014年本集团分煤种产、销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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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煤炭销售成本
2014年本集团煤炭业营业成本为465.484亿元,同比增加51.921亿元或12.6%。
按经营主体分类的煤炭业务销售成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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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司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64.382亿元,同比减少16.838亿元或20.7%;吨煤销售成本为179.49元,同比减少56.68元或24.0%。主要是由于:①优化生产系统和人力资源配置,降低材料消耗和人工费用,分别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3.12元和6.15元;②煤炭销量同比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7.72元;③动用安全生产费用和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储备同比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36.34元。
2014年山西能化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2.645亿元,同比减少49,981千元或15.9%;吨煤销售成本为176.34元,同比减少36.68元或17.2%。主要是由于:①优化生产系统和人力资源配置,降低材料消耗和人工费用,分别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10.28元和17.65元;②根据山西省政府有关规定,自2013年10月份起,按原煤产量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每吨同比降低20元,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13.35元;③自2013年8月起,暂停按原煤产量每吨计提5元煤矿转产发展基金、10元环境治理保证金,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8.62元;④减少外包劳务支出,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3.25元;⑤根据山西省政府规定,自2014年8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提取标准由原按原煤产量每吨18元下调到每吨15元,并于2014年12月份取消,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4.59元;⑥动用安全生产费用和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储备同比减少,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增加16.93元。
2014年菏泽能化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9.787亿元,同比减少1.254亿元或11.4%;吨煤销售成本为314.71元,同比减少153.34元或32.8%。主要是由于:①优化生产系统和人力资源配置,降低材料消耗和人工费用,分别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16.49元和44.05元;②煤炭销量同比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20.36元;③减少外包劳务支出,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21.09元;④动用安全生产费用和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储备同比减少,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增加19.44元。
2014年鄂尔多斯能化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8.028亿元,同比减少3.301亿元或29.1%;吨煤销售成本为138.58元,同比减少39.96元或22.4%。主要是由于:①自2014年2月起,暂缓按原煤产量每吨计提15元价格调节基金,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13.50元;②动用安全生产费用和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储备同比增加,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23.15元。
2014年兖煤澳洲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57.183亿元,同比减少10.638亿元或15.7%;吨煤销售成本为363.25元,同比减少70.85元或16.3%。主要是由于:①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使人工费用降低,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2.35元;②澳元兑人民币汇率同比贬值,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52.81元;③优化调剂使用设备,降低设备租赁费,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减少10.40元。
2014年外购煤业务销售成本为313.725亿元,同比增加85.384亿元或37.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外购煤销量增加。
(2)铁路运输业务
2014年公司铁路资产完成货物运量1,656万吨,同比减少169万吨或9.2%。实现铁路运输业务收入(按离矿价结算并由客户承担矿区专用铁路资产运费的货物运量实现的收入)3.736亿元,同比减少84,281千元或18.4%。铁路运输业务成本为2.511亿元,同比减少58,667千元或18.9%。
(3)煤化工业务
2014年榆林能化生产甲醇65万吨,同比增加4万吨或5.9%;销售甲醇66万吨,同比增加6万吨或9.4%;实现销售收入11.955亿元,同比增加39,716千元或3.4%;销售成本为8.621亿元,同比增加17,154千元或2.1%。
(4)电力业务
2014年本集团电力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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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自2014年3月份起,华聚能源所属电厂的电力产品满足自用后对外销售;
②榆林能化所属电厂的电力产品满足自用后对外销售;
③菏泽能化所属电厂自2014年11月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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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热力业务
2014年华聚能源生产热力130万蒸吨,销售热力9万蒸吨,实现销售收入20,846千元,销售成本为11,236千元。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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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分析
1、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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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
2014年本集团营业收入639.227亿元,同比增加51.961亿元或8.8%,主要是由于:自产煤煤价格下降使营业收入减少56.313亿元;外购煤销售收入增加86.129亿元。
(2)成本
2014年本集团营业成本517.040亿元,同比增加60.928亿元或13.4%。
因煤炭业务销售成本占本集团营业成本总额的90%以上,故本报告仅分析本集团煤炭业务销售成本的构成。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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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用及其他
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为13.744亿元,同比减少18.301亿元或57.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产生汇兑收益1.540亿元,上年同期汇兑损失为16.860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为0.110亿元,同比减少20.987亿元或99.5%,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受煤炭价格下跌影响,对澳洲资产计提无形资产减值20.522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外收入为8.379亿元,同比增加5.426亿元或183.7%,主要是由于:①报告期内,本集团获得政府补助同比增加66,313千元;②因收购艾诗顿煤矿有限公司10%股权所支付价款比其公允价值低,获得1.480亿元收购利得;③报告期内,本集团收到政府企业发展基金2.310亿元。
(4)现金流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额为56.586亿元,同比增加27.021亿元或91.4%,主要是由于: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87.597亿元;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7.833亿元;③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11.807亿元;④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4.253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为108.720亿元,同比增加29.491亿元或37.2%。主要是由于:①取得银行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27.303亿元;②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7.705亿元;③发行永续债及收回受限资金,筹集资金分别同比增加24.850亿元和42.734亿元;④支付现金股利及偿还利息同比减少13.976亿元;⑤上年同期支付格罗斯特原股东(不含来宝集团)资本返还款35.120亿元;⑥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808亿元;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4.110亿元。
(三)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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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本集团货币资金为205.261亿元,比年初增加50.158亿元或32.3%,主要是由于:①本集团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筹集资金143.357亿元;②报告期内本集团开展回购前提下的股权融资业务,筹集资金14.000亿元;③偿还银行借款、短期融资券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共计112.75亿元;④报告期内公司向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未来能源”)提供12.500亿元委托贷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应收账款为20.158亿元,比年初增加5.544亿元或37.9%,主要是由于应收售煤款增加5.125亿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预付款项为19.716亿元,比年初增加8.062亿元或69.2%,主要是由于:预付外购煤采购款增加6.728亿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664千元,比年初减少9.993亿元或99.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偿还了2013年发行的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票据为21.024亿元,比年初增加17.860亿元或564.5%,主要是由于公司应付票据增加17.333亿元。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董事会建议按一贯坚持的派息政策派发2014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98,368千元(含税),即每股人民币0.02元(含税)。该等股息分配方案将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两个月内(若被通过)发放给公司所有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金股利将以人民币计算和宣布。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长期股权投资、财务报表列报等九项企业会计准则,经公司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集团自2014年中期开始提前执行上述九项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中国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影响。有关详情请见日期为2014年8月22日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或2014年中期报告。该等披露资料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于2014年增加合并了山东中垠物流贸易有限公司、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端信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报告。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李希勇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