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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举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否则该票作废。
2、除上述采用累积投票制外的议案实行普通投票制,请股东在选定项目“赞成”、“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每项为单选,多选无效。
3、如委托书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新华先生、总经理张超先生、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财务总监黄琦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宁薇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5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的认真审议,选举骆利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骆利平女士:198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2009年10月至今在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工作,2014年12月至今任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副部长。
骆利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直接关联关系,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4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媒体报道情况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注到,在2015年3月27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提及目前有31家公司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一旦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披违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关于这则信息,《中国证券报》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发布内容进行了报道,但未提到本公司在 31 家公司之列,而个别媒体在报道时将公司列入了 31 家被立案调查公司的名单,进行了错误的报道和转载。
二、澄清说明
针对此事,公司立即要求相关责任人对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自查与核实,现对上述报道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1、证监会已对涉嫌操纵18家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涉及到的相关上市公司已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从未参与操纵股票,也未收到过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针对本次报道内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均没有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等其他相关文件。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2、《中国证券报》已发表声明:“《中国证券报》未发布与此主题相关的任何具体公司名单的消息”(详见 2015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的声明)。
3、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或其他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更不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被实施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等风险。
三、其他提示
1、为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保留向发送错误信息的相关个人或单位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