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88 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证券市场先抑后扬。尤其是三季度以来,在多重利好因素的叠加作用下,市场走势强劲,行业主要指标持续向好。其中,沪深300指数较年初上涨52%;中债综合指数较年初上涨6.5%;市场股基交易总额同比增长64%;年末两融余额突破1万亿元,日均余额5,196亿元、同比增长118%;受托管理资金7.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46%。(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万得资讯、内部统计)
在行业突飞猛进的大背景下,公司“8.16事件”的滞后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公司业务发展仍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齐心协力,克服了困难,守住了阵地,交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年内陆续恢复了自营、股票发行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等业务资格,取得股转系统做市、国债期货自营、代理证券质押、港股通、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新业务试点资格,新设立了融资租赁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各项业务步入正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01亿元(合并口径),净利润21.37亿元。公司经纪业务股基交易份额2.94%,行业排名第11;投行系统全年完成3个IPO、15个债券主承销项目及46个新三板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融资融券余额375亿元(不含香港子公司孖展业务),较年初增长211%,市场份额3.65%;资产管理业务共管理资产1,972亿元;期货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行业地位稳步提升;直投业务年内兑现首个已上市项目华声股份,在投项目“合力泰”成功借壳上市;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基金管理规模连创新高,实现营业收入4.1亿元,完成税后利润1.3亿元。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信用业务收入中已扣除转融通及两融收益权融资的相关利息支出。
1、经纪业务
2014年,公司加速落实各分公司的实体化改革、完成了组织架构及激励机制调整,并于年内获得了港股通首批试点资格,推出了点金门、富易贷等新产品。经纪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9亿元,同比增长40%;利润16.4亿,同比增长93%;股基交易量份额2.94%,行业排名第11;佣金净收入市场份额2.52%,增长6%。
公司已于2008年4月30日全面完成了小额休眠账户的另库存放、不合格账户规范和剩余不合格账户中止交易工作。除司法冻结账户外,公司参与交易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均为合格账户且已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全部新开资金账户已同时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全部小额休眠账户、不合格资金及证券账户均已按规定单独管理,相应资金按有关规定在指定商业银行分别集中存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不合格资金账户数为1,887户;纯资金不合格资金账户数为40,208户;小额休眠资金账户数为698,503户;司法冻结资金账户数为160户,证券账户数为53户;不合格证券账户数为1,843户;小额休眠证券账户数为698,582户;风险处置休眠证券账户数为14,767户。
2、信用交易业务
2014年,信用业务聚焦中高端客户,加强核心客户营销,业务规模及盈利水平均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年末,公司信用业务总规模415亿元,其中融资融券余额375亿元、市场份额3.65%,进入行业前10;质押回购规模38亿元,较去年增长535%。2014年,信用业务实现利息净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62%。
3、销售交易业务
2014年,公司梳理了销售交易业务的组织架构。在基金市场交易量同比下降、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严酷环境下,不断加强客户分级管理和个性化服务,提高投研水平,努力搭建多元化收入结构。全年,销售交易业务实现基金分仓内部占有率3.7%,同比增长5%;代销基金产品2000余只,占市场全部开放式基金产品的90%以上;实现RQFII托管规模20.3亿元,新增覆盖境外机构客户三十余家。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34%。
4、证券投资业务
证券投资自营业务在按计划消化存量可供出售资产浮亏、妥善处置“8.16事件”资产的基础上,加快职能转型,全力推进FICC业务发展。取得银行间债券尝试做市、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的自营、做市等多项新业务资质,报价回购、利率互换、权益类收益互换等创新业务实现快速发展,投资收益和投资收益率水平双双大幅提升。公司投资业务累计实现收入6.2亿元。
5、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速通过业务整改验收、恢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的同时,大力推动业务结构调整,全力推进新三板业务,积极开拓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2014年,投行业务累计完成3个IPO、15个债券主承销项目及46个新三板项目,实现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7%。
6、基金业务
公司分别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和25%股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两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规模分别为309亿元和747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基金管理规模合计357亿元,占公募基金市场份额的0.80%。2014年,基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亿元,同比增长3%。
7、资产管理业务
光证资管不断加强与母公司的协调联动,推出的固定收益和量化套利系列产品受到客户广泛认可,实现资产管理规模和客户收益的双丰收。截至2014年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1,972亿元,其中集合理财产品规模22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居行业第6)。
8、期货业务
光大期货继续稳健发展,在2014年的分类评级中首次获评A类AA级,综合排名第9。全年日均保证金规模55亿元、同比增长6%,实现收入3.7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净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11%。
9、直投业务
光大资本重新梳理和筛选存量业务,加快优质项目的利润实现速度,兑现首个已上市项目华声股份,在投项目“合力泰”成功借壳上市。在加快兑现退出、项目清收的同时,探索新三板、文化体育等产业基金的运营模式。实现收入0.3亿元,同比增长81%。
10、境外业务
境外子公司充分利用母公司的资源优势,加速整合境内外业务资源。公司零售经纪业务与投行业务平稳推进,客户资产总值较年初增长35%;完成了美捷汇控股和中国飞机租赁2个IPO项目;资产管理、机构销售、投资移民、放债人以及自营业务处于稳步推进阶段。2014年10月在自贸区投资设立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年内实现净利润0.2亿元;2015年2月1日成功签约收购香港本地最大的证券经纪商之一—新鸿基金融集团,为实现国际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战略基础。2014年,光证金控实现营业收入3.6亿港币(香港会计准则)。
(二)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
1、光大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光大期货拥有23家营业部和一家全资子公司,总资产843,567万元,净资产117,488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1,186万元。
2、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7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设立直投基金,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经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光大资本总资产233,316万元,净资产217,61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17万元。
3、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2日,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由公司和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持有55%股权。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光大保德信基金共管理17只基金,管理的基金规模总额为309亿元。光大保德信基金总资产78,025万元,净资产64,743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3,008万元。
4、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9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亿港币。业务性质为金融服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光证金控总资产423,187万港币,净资产227,636万港币,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132万港币。
5、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5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光证资管总资产80,483万元,净资产56,001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4,811万元。
6、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6日,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投资、投资咨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光大富尊总资产129,187万元,净资产118,82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6万元。
7、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2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公司持有25%股权,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老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经营范围为: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成基金管理的基金规模总额为747亿元,在94家基金公司中排名第18。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成基金总资产233,258万元,净资产187,224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0,634万元。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修改了会计政策,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修订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49)。
4.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在评估本集团作为投资方是否控制了被投资方时需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控制的原则包括三个要素:(i)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ii) 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且(iii) 有能力运用其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在有情况表明上述三个要素的一个或多个要素发生变动时,本集团会对本集团是否对被投资方依然存在控制进行重新评估。 对于本集团担任资产管理方的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团会持续评估因管理该资产管理计划而获得的薪酬水平和面临的可变回报风险程度是否表明本集团为该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责任人。如本集团为该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责任人,应将上述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范围。